[实用新型]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91449.9 | 申请日: | 2007-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352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郭永浩;魏建功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阳博耐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Q13/00 | 分类号: | F23Q13/00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中民 |
地址: | 471003河南省洛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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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两级 钝体微油 点火器 | ||
1.一种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采用两级或两级以上的多级套管方式构成多级燃烧室,设置有两级钝体,在一级钝体(6)内设置有燃油气化点火装置构成钝体气化点火器,一级钝体为可在燃烧器前后伸缩的移动结构并在其一端具有空腔结构的杆部(8);二级钝体(7)设置在燃烧器出口即末级燃烧室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一级钝体(6)和二级钝体(7)均为圆锥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一级钝体的迎流面锥顶角为15°~5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二级钝体的迎流面锥顶角为20°~6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煤粉输送管道中设置煤粉浓缩器(3),煤粉浓缩器(3)位于一级燃烧室前,其为环状结构,具有由前向后缩径的锥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构成多级燃烧室的多级套管从初级到末级直径逐渐增大,多级套管之间为插接式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一级钝体(6)一端的杆部空腔构成高压风通道(22),高压油油管(19)和压缩空气管(20)位于杆部内腔内并使高压油油管喷孔和压缩空气管喷口(21)与位于它们前端的油气混合室(25)连通,油枪(26)由压缩空气管(20)、高压油油管(19)和油气混合室(25)构成;油枪喷口连通多根油气混合管(23)且油气混合管前端具有点火喷口(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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