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式颗粒活性炭再生回转窑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93194.X | 申请日: | 2007-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86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张微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春黄金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J20/34 | 分类号: | B01J20/34;F27B7/00 |
代理公司: | 长春市吉利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大珠 |
地址: | 130012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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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 颗粒 活性炭 再生 回转 | ||
1、一种燃气式颗粒活性炭再生回转窑,其特征在于:包括螺旋给料机、炉头、再生旋转炉体、燃气燃烧器、炉尾、活化设施、尾气射流式排出装置、底座、收炭斗及自动控制箱,其中,螺旋给料机、炉头和炉尾分别固定在底座上,再生旋转炉体前部通过托轮及其支架固定在底座上,在其后部设有大齿轮与电机相连,电机通过支架固定在底座上,两燃气燃烧器分别与再生旋转炉体的头部和尾部相连,活化设施与该再生旋转炉体的尾部相连,尾气射流式排出装置设置在炉头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式颗粒活性炭再生回转窑,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再生旋转炉体的外层为钢制外筒,中层为保温材料,内层为耐火砖,该钢制外筒与保温材料为一体;再生旋转炉体倾斜一定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式颗粒活性炭再生回转窑,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炉尾的下部设有一收炭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式颗粒活性炭再生回转窑,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活化设施通过自动控制箱控制再生旋转炉体尾部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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