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武打木偶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93722.1 | 申请日: | 2007-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297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0 |
发明(设计)人: | 宋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振华 |
主分类号: | A63H7/00 | 分类号: | A63H7/00;A63H3/04;A63J19/00 |
代理公司: |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赵正 |
地址: | 135000吉林省梅河***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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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武打 木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玩具制造技术领域,是一种能够活动的玩偶。
背景技术:
现有的木偶是通过拉绳提拉操作其运动,很受儿童喜欢,但操作过程很复杂,适合表演,儿童自身不能操作。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公开一种适合儿童操作的武打木偶。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是采用玩偶和台板构成武打木偶,其中玩偶由右小腿、右大腿、左小腿、左大腿、躯干、右大臂、右小臂、左大臂、左小臂、右拉绳和左拉绳构成,右小腿、右大腿、左小腿、左大腿、躯干、右大臂、右小臂、左大臂和左小臂均为管状体,右拉绳依次穿过右小腿、右大腿、躯干、右大臂和右小臂,右拉绳端头固定在右小臂前端,左拉绳依次穿过左小腿、左大腿、躯干、左大臂、左小臂,左拉绳端头固定在左小臂前端,台板有通孔,通孔直径大于右拉绳或左拉绳直径,小于右小腿或左小腿直径。操作时,先将右小腿端的右拉绳和左小腿端的左拉绳分别自上而下穿过一个台板的通孔,交替拉动并放松右拉绳和左拉绳,使玩偶腿及躯干晃动,臂摆动,如同在打斗。还可以将两个玩偶在一个台板上同时操作,互相打斗。
由于右拉绳和左拉绳共同穿过躯干,为防止可能出现右拉绳和左拉绳相互缠绕情况发生,在躯干管内设有轴向隔板,将通腔分隔成两个分离的腔,使右拉绳和左拉绳穿过不同的通道。
在右小臂的前端装有右手武器,右拉绳端头固定在右手武器上,左小臂的前端装有左手武器,左拉绳端头固定在左手武器上,这样玩偶打斗动作更加逼真,并且方便右拉绳和左拉绳的固定。右手武器和左手武器可以为一体。
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可由儿童自行玩耍,趣味性强,结构简单,造价低。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由玩偶1和台板2构成,其中玩偶由右小腿3、右大腿4、左小腿5、左大腿6、躯干7、右大臂8、右小臂9、左大臂10、左小臂11、右拉绳12和左拉绳13构成,右小腿3、右大腿4、左小腿5、左大腿6、躯干7、右大臂8、右小臂9、左大臂10和左小臂11均为管状体,右拉绳12依次穿过右小腿3、右大腿4、躯干7、右大臂8和右小臂9,右拉绳12端头固定在右小臂9前端,左拉绳13依次穿过左小腿5、左大腿6、躯干7、左大臂10、左小臂11,左拉绳13端头固定在左小臂11前端,台板2有通孔14,通孔14直径大于右拉绳12或左拉绳13直径,小于右小腿3或左小腿5直径,在躯干管内设有轴向隔板15,在右小臂9的前端装有右手武器16,右拉绳12端头固定在右手武器16上,左小臂11的前端装有左手武器17,左拉绳13端头固定在左手武器17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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