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方便烟盒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1988.6 | 申请日: | 2007-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7761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田畔畔;田永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田永涛 |
主分类号: | B65D85/10 | 分类号: | B65D85/10;B65D5/4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域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澎 |
地址: | 073102***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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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方便 烟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香烟包装件,具体地说是一种方便烟盒。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烟民们已普遍消费由硬质盒体包装的硬盒过滤嘴香烟。但是,吸烟用的点火用具,如火柴或打火机等,则都是需要另外配带的。如果所带火柴用完、打火机燃气用尽,或者是没有随身携带的话,则在一人独处、烟瘾难耐的时刻,传统烟盒的结构就显得有些使用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可携带火种的方便烟盒,以满足烟民随时吸烟的使用需要。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方便烟盒,包括有硬质盒体,在盒体上设有点火用具盛装部。当在烟盒上设置点火用具盛装部后,烟民们就可将与之配套的点火用具——火柴或者打火机等置入该点火用具盛装部中,使点火用具与香烟包装时刻都集中在一起。这样,只要烟民吸烟,就可以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从烟盒上的点火用具盛装部中取出火柴或者打火机,将香烟点着。如果一盒香烟吸完,可以将该烟盒上所附带的点火用具取出,放入下一个新购香烟的点火用具盛装部中继续使用。同样,当火柴或者打火机用完后,可以新购一个点火用具放入香烟盒的点火用具盛装部中继续使用。这样就为烟民的吸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但解决了传统烟盒不附带点火用具在特殊情况下所造成的使用不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两种实施方式集成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新型方便烟盒有一个与传统烟盒基本相同的硬质盒体2,在盒体2上设有点火用具盛装部。一种点火用具盛装部是在盒体2侧面设有上开口的外置侧盒3,可内装火柴盒或者打火机4等点火用具。另一种点火用具盛装部是在盒体2的盒盖里面设有侧开口的夹层,夹层中内装火柴盒5。如果采用这种结构,最好是在盒体2的盒盖顶面或者其他侧面涂有划火用的磷面1。这样可以省去火柴盒的外壳,减小烟盒盒盖的高度,从而减小烟盒的体积。
上述两种点火用具盛装部的实现方式是在烟盒上分别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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