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人脸皮肤分析仪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3442.4 | 申请日: | 2007-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973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刘新志;于家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大北华光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5/00 | 分类号: | A61B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创毕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明华 |
地址: | 100013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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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脸皮 分析 | ||
1.一种人脸皮肤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皮肤分析仪包括机壳、异型光源、漫透射器、单波长激发光源、光学成像记录系统、人脸固定可旋转支架、红斑分析系统和计算机处理装置,除机壳和计算机处理装置外的构成部件放在机壳内,布置所述构成部件使得在分析人脸皮肤时,受试者的下颚放在所述人脸固定可旋转支架上,人脸面向异型光源,异型光源的垂直中心线穿过人脸中部,所述漫透射器布置在人脸和异型光源之间使异型光源的光均匀地照射在人脸上,单波长激发光源布置在人脸周边和漫透射器前,漫透射器后面依次布置红斑分析系统、光学成像系统、成像记录系统,漫透射器、红斑分析系统、光学成像系统和成像记录系统拥有同一中心轴,计算机处理装置对光学成像记录系统记录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皮肤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型光源的颜色温度选自2856~6000K,电功率为6、8、12或18W,使用输出功率可调的直流电源供电实现发光强度可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皮肤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漫透射器是异型白色漫透射器,由工程塑料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皮肤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波长激发光源采用3W黑光型高压汞灯作激发光源,发射波长为365nm的单色辐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皮肤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记录系统采用600万像素的CCD成像光学系统。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皮肤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固定可旋转支架可左右旋转45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皮肤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红斑分析系统由650~750nm波长的窄带滤光器和偏振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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