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切丝机除尘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4564.5 | 申请日: | 2007-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891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李忠寿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烟机集团二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7/00 | 分类号: | A24B7/00;B08B5/04;B08B15/04;B01D46/00 |
代理公司: | 昆明合众智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玉丹 |
地址: | 650216云***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切丝机 除尘 装置 | ||
1.一种烟草切丝机除尘装置,包括有吸尘口(1)、集尘箱(9)及管道(2),其特征在于,至少1个吸尘口(1)经管道(2)连接至空气放大器,空气放大器后端与集尘箱(9)相连,空气放大器中间设有通孔,通孔中段(12)为前端大后端小的锥形,锥形的前端为吸气口(4),空气放大器设有封闭的环形高压腔(6),环形高压腔(6)与通孔中段(12)之间设有喷嘴(7),环形高压腔与进气口(5)相连,进气口通过管道与空气压缩机相连,进气管道上设有控制阀(1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草切丝机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喷嘴为小孔喷嘴(7),是沿环形高压腔(6)均匀分布的、与通孔中段(12)相通的直径为0.2-3.5毫米的多个小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草切丝机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喷嘴为环型喷嘴(8),是宽度为0.1-2.0毫米的、与通孔中段(12)相通环形槽。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草切丝机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空气放大器的内孔中段(12)为前端大后端小的锥形,内孔中段(12)通径的最大处至少大于前端10-20%,小孔喷嘴(7)或环型喷嘴(8)设在内孔中段(12)的前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草切丝机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空气放大器由两体组成,两体固定连接或由螺纹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草切丝机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过滤袋(10)为工业过滤布袋或纸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昆明烟机集团二机有限公司,未经昆明烟机集团二机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0456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