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档位自锁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5496.4 | 申请日: | 2007-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900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王和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信阳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20/02 | 分类号: | B60K20/02;F16H63/36 |
代理公司: | 杭州裕阳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宇娟 |
地址: | 3210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档位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部件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车辆档位自锁机构。
技术背景
各种有档位车辆都涉及一个档位自锁的问题。档位自锁机构是防止车辆自动跳档和保证变速器换档齿轮正确啮合所不可缺少的。图1所示即为现有的一种车辆档位自锁机构,101为变速器壳体,该自锁机构设计在变速器壳体101及导轨106上。当换档操纵杆通过拉杆带动拔叉轴106移动时,自锁钢球102在自锁弹簧103弹力的作用下进入拔叉轴的凹槽105内或压缩自锁弹簧103使自锁钢球102退出拔叉轴的凹槽105,这样当自锁钢球102进入某一档的凹槽105时,变速器换档齿轮104进入啮合的正确位置。此时操纵手柄传递给操纵者手上一个感觉,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手感。同时,自锁弹簧的弹力推动自锁钢球,限制拔叉轴的移动,以防止自动跳档。
现在发动机带变速器后置的车辆越来越多(此时换档操纵杆、变速器分别在车辆前部和后部,传动距离长),换档拉杆已逐渐被拉索所取代。由于拉索较长,拉索内钢丝绳的移动阻力较大,同时由于换档操纵机构的间隙存在,使操纵者较难凭手感判断变速器是否进入所需的档位。尽管有些车辆为避免误入其他档位,设置了档位显示装置,但事实上驾驶员要顾及复杂的道路情况,不会凭档位显示器指示来判断是否换入此档位,更多的还是凭手感。所以现在的档位自锁机构还是不能让操作者仅凭手感来保证换档准确。
发明内容
为克服现有产品的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让驾驶员凭手感来保证准确换档的档位自锁机构。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汽车档位自锁机构,包括换档操纵杆,定位板和支架,定位板连接在支架上:
所述的支架上固定有上下两根换档操纵杆轴,相应的换档操纵杆中部和末端分别设有通孔,换档操纵杆通过通孔套接在换档操纵杆轴上,与支架相连;换档操纵杆套接在换档操纵杆轴后,换档拉索松套在下端换档操纵杆轴上;
所述的换档操纵杆上部设有导向座,导向座和换档操纵杆制成一体;导向座内安装有自锁弹簧,自锁弹簧靠近定位板一端设有自锁钢球,自锁钢球部分露出通孔抵触在定位板上,自锁弹簧另一端设有调整螺母;
所述的定位板上还设有与变速器档位一致的档位凹坑,档位凹坑布置在自锁钢球的滑动轨迹上,供自锁钢球滑入滑出。
进一步的换档操纵杆顶端设有操纵手柄。
当移动换档手柄时,自锁钢球、自锁弹簧和导向座随换档操纵杆一起移动。由于定位板相对于车架固定,换档时,换档操纵杆连同自锁钢球、自锁弹簧、导向座与定位板产生相对移动。当自锁钢球进入或滑出定位板的凹坑时,提供驾驶员一个进入和退出某一档位的信息,同时还起到自锁作用。
此换档自锁机构能给驾驶者一个很好的换档手感,同时有防止跳档的自锁作用,特别适用于换档操纵杆与变速器换档装置较远的场合,如后置发动机的豪华客车、用换档拉索传动的平头货车及远距离换档的其它车辆,可有效地解决如CF188等型号的发动机在换档过程中误入非所需档位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现有车辆档位自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车辆档位自锁机构的正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车辆档位自锁机构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和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车辆档位自锁机构2由换档操纵杆202、导向座212、自锁钢球206、自锁弹簧207、定位板203和支架204组成。导向座212和换档操纵杆202制成一体;定位板203焊接在支架204上。导向座212设在换档操纵杆202上部,导向座212内安装有自锁弹簧207,自锁弹簧207一端设有调整螺母208,靠近定位板的另一端设有自锁钢球206,自锁钢球206部分露出通孔抵触在定位板203上。定位板203上设有与变速器档位一致的档位凹坑211,档位凹坑211布置在自锁钢球206的滑动轨迹上,供自锁钢球206滑入滑出。支架204上固定有换档操纵杆轴209、210,与换档操纵杆202铆接;换档操纵杆202通过换档操纵杆轴209、210与支架204相连。换档拉索205松套在换档操纵杆轴210上。在换档操纵杆202顶端还设有操纵手柄20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信阳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浙江信阳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05496.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