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烟雾探测室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5564.7 | 申请日: | 2007-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043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张维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维国 |
主分类号: | G01N21/51 | 分类号: | G01N21/51;G01N15/00;G08B17/107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5040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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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雾 探测 | ||
1.一种烟雾探测室,包括光源发射器(3)和光源接收器(4),两者之间设有夹角α,所述的光源发射器(3)和光源接收器(4)之间设有若干挡光体(5),光源发射器(3)、接收器(4)和挡光体(5)连接形成一个腔体(11),在腔体(11)内的夹角α区域设有挡体(6),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挡体(6)由若干三角形连接构成,挡体(6)与光源发射器(3)和光源接收器(4)之间的距离相等,三角形挡体(6)面向光源发射器(3)和光源接收器(4)的两边,分别与其相对的光源发射器(3)和光源接收器(4)端面的延长线相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雾探测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挡体(6)是由2个面积递减的等腰三角形连接构成的,两个等腰三角形的中心线重合,两个三角形的面积比为2.5∶1-4∶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烟雾探测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挡体(6)的两个等腰边与光源发射器(3)和光源接收器(4)的端面的夹角为4-1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烟雾探测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挡光体(5)呈“人”字形,所述的构成“人”字形挡光体(5)的两侧边之间的夹角为50°-90°,所述的侧边的自由端设有倾斜面,侧边与倾斜面(10)之间的夹角为20°-50°。
5.根据权利要求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烟雾探测室,其特征在于:挡光体(5)内侧边的自由端的连线呈圆形。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烟雾探测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源发射器(3)和接收器(4)之间的夹角为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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