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保险指示灯的钉枪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7190.2 | 申请日: | 2007-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27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2 |
发明(设计)人: | 严国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严国民 |
主分类号: | B25C1/06 | 分类号: | B25C1/06;G08B5/36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继亮 |
地址: | 311604浙江省杭州市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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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保险 指示灯 | ||
1.一种带保险指示灯的钉枪,其特征是:用于送钉的导轨(2)前端设有保险杆(1),保险杆(1)与保险开关K2(4)配合连接,触发开关K1(11)、电源开关K3(15)、电磁线圈L(8)、三极管Q2和可控硅串接形成回路,保险开关K2(4)串接保险指示灯D3(5)连接在三极管Q2的集电极和三极管Q1的基极之间,三极管Q2的集电极和三极管Q1的基极相连接,三极管Q2和三极管Q3的发射极分别和可控硅相连接,三极管Q1的发射极与三极管Q3的基极相连接,三极管Q2串接电阻R3与可控硅的控制极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保险指示灯的钉枪,其特征是:所述的保险杆(1)上设有保险杆弹簧(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保险指示灯的钉枪,其特征是:所述的触发开关(11)与扳机(12)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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