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0477.0 | 申请日: | 2007-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420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06 |
发明(设计)人: | 林正道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正道 |
主分类号: | A01D67/00 | 分类号: | A01D67/00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中唯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阳建中 |
地址: | 315800浙江省宁波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割草机 底板 行走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割草机底板及安装在其上的驱动机构,它适合应用于遥控割草机及全自动割草机。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割草机的底板外形通常是四边形,安装在其上的行走机构通常由四个轮呈四边形放置,其中两个前轮为从动轮,起辅助和导向作用;两个后轮为主动轮,起驱动作用。也有的采用三轮结构,但采用的是正三角布置,两个主动轮后置,从动导轮放在前面;这样的行走结构方向稳定性差,转向不灵活,不利于实现精确的方向控制。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高割草机方向操控的灵活性和准确性,使其适合于遥控控制和自动控制的一种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提供一种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它的底板呈圆形或椭圆形,底板上设置有呈倒三角分布的三轮驱动机构。
如上所述的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轮驱动机构的两个驱动轮设置在底板的前端,从动导轮设置在底板的后端。
如上所述的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驱动轮的中心轴的安放位置位于圆形底板或椭圆形底板横向中心线的位置上。
如上所述的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驱动轮的中心轴的安放位置位于椭圆形底板横向中心线前面的与所述横向中心线平行的直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由于采用三轮前驱行走结构,提高了整机行走时行走方向的稳定性,准确性和方向操控的灵敏性;2、两个驱动轮的中心轴的位置安放在整机横向中心线的位置上,同时采用了圆形底板,使得整机能实现原地360度转向,提高了操作的灵活性;3、由于采用前轮驱动,提高了整机的爬坡能力。本实用新型还具有寿命长,故障率低的特点,尤其适合应用于遥控割草机和全自动智能割草机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圆圈所示部分结构局部放大图。
图3是图1中本实用新型的底部结构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种实施例的底板呈椭圆形的底部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至附图4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参见附图1,提供一种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割草机的各部件均安装在圆形底板1上,左驱动轮2和右驱动轮4安装在圆形底板1的横向中心线上,从动导轮3安装在圆形底板1的尾部,三个行走轮子的安装位置呈倒三角形,所述从动导轮3为万向轮。
参见附图2,左驱动轮2的中心安装有左驱动轴6,左驱动轴6和位于左驱动轮2上的第一同步带轮8配合,左驱动电机5的输出轴上配合有第二同步带轮7,第一同步带轮8和第二同步带轮7通过同步带9连接,从而构成完整的左驱动装置;右驱动装置和左驱动装置相同。
参见附图3,它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总体结构呈正圆形,左驱动轮2、右驱动轮4、从动导轮3安放位置共同构成倒三角布置,左驱动轮2和右驱动轮4的中心轴落在底板的横向中心线A上,从动导轮3的安放位置在底板纵向的中心线B上。
参见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简单变化后的示意图,变化后左驱动轮2和右驱动轮4安装位置前移,左驱动轮2和右驱动轮4的中心轴线C位于底板横向中心线A的前面,底板外形呈椭圆形,更利于行走时的稳定性。
上文已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详尽实施例,显而易见,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前提下,可进行部分修改和变更;上文的描述和附图中提及的内容仅作为说明性的例证,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具有本文所述技术特征的割草机底板行走装置,均落入本专利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正道,未经林正道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1047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车辆刹车装置的刹车组结构
- 下一篇:用于挥杆运动的量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