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8619.8 | 申请日: | 2007-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40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2 |
发明(设计)人: | 白煜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顶星数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1/1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德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才桂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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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光 标识 触摸 范围 笔记本 计算机 | ||
1.一种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计算机本体、设于计算机本体上的触摸板、及设于计算机本体上的指示灯电路板,于触摸板两侧的计算机本体上设有一对凹槽,指示灯电路板上设有LED,该LED发出的灯光可传播到凹槽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计算机本体包括一主机上盖,主机上盖设有收容触摸板的收容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凹槽设于主机上盖触摸板的两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触摸板下方的支撑板。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支撑板凸设一对可分别收容于凹槽中的透明长条凸起,对应于每个长条凸起在支撑板的另一侧面上设有导光柱,该LED灯光通过该支撑板的导光柱导到长条凸起的位置上。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计算机本体上设有数个定位柱,支撑板上设有与该定位柱配合的定位孔。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支撑板上设数个凸台,凸台中心设有中心孔,计算机本体设有与凸台配合的配合柱,配合柱中心设有螺孔。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指示灯电路板上设有与支撑板上的凸台配合的通孔,一螺钉可穿过指示灯电路板的通孔和支撑板的中心孔旋入配合柱的螺孔中。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灯光标识触摸板范围的笔记本计算机,其特征在于,该支撑板为透明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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