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推拉开合超容量鞋柜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0036.9 | 申请日: | 2007-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3525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赵维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维荣 |
主分类号: | A47B61/04 | 分类号: | A47B61/04;A47B88/00;A47B88/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万商天勤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志明 |
地址: | 518040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拉开 容量 鞋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家具中的鞋柜,尤其涉及一种带有斜搁板的超容量鞋柜。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普通鞋柜一般都是用搁板把柜体的内腔分隔成等距的层,使用时把鞋平放在各层的搁板上。由于鞋子的形状几乎都是后跟的厚度大于前部,整体呈类似“楔”的形态,因此,传统的等距层状结构在使用时必然造成部分空间的浪费。授权公告号为CN2506133Y的中国专利文件中披露了一种超储放量鞋柜,如图1所示,该鞋柜内腔的搁板由交错配置的定位搁板7和可移位搁板8组成,所述定位搁板7平行布置,所述可移位搁板8在搁板钉91和92的夹持下可处于水平位置,也可往外拉自然放下后由搁板钉92和93支撑处于往外倾斜的位置,由此可将两相邻定位搁板7之间的空间分隔成两个楔形的空间,增加了鞋柜的储藏量。但是这种可移位搁板8的布置也存在如下缺点:当上下两楔形空间内都存放有鞋时,若要取出下方楔形空间内的鞋,须将上方楔形空间内的鞋先行取出,抬起并固定可移位搁板8后才可取出,然后还要将可移位搁板8恢复原位后将先取出的鞋再放进去,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也容易造成搁板钉或可移位搁板8的磨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方便取放且容量大的推拉开合超容量鞋柜。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设计制造一种推拉开合超容量鞋柜,包括柜体以及位于所述柜体内的一个或多个存放单元;所述存放单元为安装在所述柜体内的抽屉式架体,该抽屉式架体包括:由四块壁板围成的矩形框架以及相间设置在该矩形框架内的水平搁板和斜搁板;所述斜搁板向左下方或右下方倾斜;所述抽屉式架体通过滑动装置与所述柜体活动连接,向外拉出所述抽屉式架体,架内取放鞋子的开口有一半朝向左侧,另一半朝向右侧。
所述滑动装置包括固定在抽屉式架体顶部和底部左右两侧的滑轨以及支撑于抽屉式架体底部的滚轮,所述滑轨与设置在柜体内的滑轮配合。
所述抽屉式架体在每个斜搁板较低的一侧端缘处各设有一垂直挡板,可防止鞋子滑出柜体外。
在所述斜搁板较高的一侧,每个水平搁板边缘固设有垂直往下的延伸板。
所述斜搁板由安装在柜体内侧的搁板钉所支撑,方便安装和拆卸。
所述柜体的高度为400毫米至2000毫米,厚度为460毫米至900毫米,相邻水平搁板之间的高差为190毫米至230毫米。
同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推拉开合超容量鞋柜的存放单元安装在可前后滑动的抽屉式架体内,该抽屉式架体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取放鞋子的开口,方便取放鞋子;而且各存放单元呈与鞋子相匹配的楔形,可充分利用鞋柜内的空间,大大增加了鞋柜的容量。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超储存量鞋柜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推拉开合超容量鞋柜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鞋柜拉出来时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鞋柜拉出来时从左前方看的立体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鞋柜拉出来时从右前方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所示之最佳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
如图2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推拉开合超容量鞋柜包括外部的柜体1以及位于所述柜体1内的存放单元。所述存放单元为安装在柜体1内的抽屉式架体3,该抽屉式架体3由四块壁板围成一个矩形框架30,该矩形框架30内相间设置有水平搁板21和斜搁板22,所述斜搁板22向左下方或右下方倾斜,鞋子放置在相邻水平搁板21和斜搁板22之间围成的楔形空间内。所述抽屉式架体3的左右两侧壁板上均设有多个开口32并与同侧相应的楔形空间一一对应相通。
所述抽屉式架体3通过滑动装置31与所述柜体1活动连接,如图4或图5所示,所述滑动装置31包括固定在抽屉式架体3顶部和底部左右两侧的滑轨311以及支撑于抽屉式架体3底部的滚轮312,所述滑轨311与设置在柜体1内的滑轮配合。这样,抽屉式架体3便可以沿前后方向滑动,当往外拉出抽屉式架体3时,从架体3的左右两侧开口32就可方便地取放鞋子。为了方便推拉,所述抽屉式架体3的前方侧壁外固定有长形拉手6。
所述柜体1内可沿长度方向设置有一个或多个抽屉式架体3,以满足不同的存放容量需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赵维荣,未经赵维荣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20036.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