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1514.8 | 申请日: | 2007-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091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李智;董超祺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展辉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6 | 分类号: | H01M10/46;H01M2/20;H01M2/02;H01M2/34;H02J7/00;H01M10/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睿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志明 |
地址: | 511453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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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需 辨认 极性 充电 | ||
1.一种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包括:至少一个电芯(2)、包裹所述电芯(2)的壳体(23)、电池的正极和负极、包含有充放电保护电路的充放电路,所述充放电路被集成在一块电路板(4)上并与所述电芯(2)一起封装于电池壳体(23)内,其特征是:
所述电池的正极包括分别凸设在电池两端面中间位置的第一正极(11)和第二正极(12),所述负极(6)凸设在电池的侧壁上,使所述可充式电池既可通过第一正极(11)和负极(6)向用电设备供电,也可通过第二正极(12)和负极(6)向用电设备供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其特征是:所述负极(6)包括U型金属弹簧片主体(61)和对称凸设在所述U型金属弹簧片主体两侧的负极触片(62),所述负极触片(62)透过所述壳体(23)两侧的长孔露出壳体(23)外并呈对称分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其特征是:所述壳体(23)内设置有信号片(13),该信号片(13)的起始端分别位于电池的两端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正极(11)和第二正极(12)具有相同的结构,包括:帽状的正极端(101),该帽状的正极端(101)被放置在电池端部面的滑腔(102)内,所述滑腔(102)的顶部设有防止所述帽状的正极端(101)滑出的限位收缩边(103),在滑腔(102)内还置入一作用在所述正极端(101)底部的压缩弹簧(104)。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其特征是:所述电路板(4)被固定在防护支架(5)上并与所述电芯(2)一起被封装于电池壳体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其特征是:所述防护支架(5)包括筒状体(51)及固设在所述筒状体(51)一端的底板(52),所述电路板(4)被固定在所述底板(52)的内侧,所述电池的第一正极(11)位于所述底板(52)的外侧。
7.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其特征是:所述电池本体的外层采用塑胶材质封装成型。
8.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无需辨认极性的可充电池,其特征是:所述充放电保护电路含有锂电池保护芯片U1、场效应管U3-A、U3-B、U4-A、U4-B,所述场效应管U3-A和U3-B互相串接,场效应管U3-A和U3-B的控制信号输入端分别连接芯片U1的信号输出端CO和DO;场效应管U4-A、U4-B分别与U3-A、U3-B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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