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配有电致发光单元的物品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5580.2 | 申请日: | 2007-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68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A·古特施;M·舒尔泽;G·盖佩尔;R·克劳塞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古萨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B33/12 | 分类号: | H05B33/12;F21V33/00;G09F13/22;F21Y10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刘华联 |
地址: | 德国杜***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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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配有 电致发光 单元 物品 | ||
1.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单元在透明的封皮中具有
-能源,
-电子触发装置以及
-至少一个电致发光薄膜。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单元具有多个电致发光薄膜,其中所述电致发光薄膜的形式是相同的或不同的。
3.按权利要求1或2中至少一项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薄膜的形式从由符号、几何形状、图片、字符或这些形式的组合组成的组中选择。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薄膜具有带有颜色的发光颜色层,所述颜色从红、黄、绿、蓝或者这些颜色的组合中选择,其中所述颜色是相同的或不同的。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薄膜之间的间距是相同的或不同的。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从由NiCd(镍镉)电池、NiMH(镍氢)电池、锂电池、光电电池或这些能源的组合组成的组中选择。
7.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触发装置具有换流器和感应充电机构。
8.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封皮是透明的塑料层。
9.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封皮全方位封闭。
10.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封皮具有边缘。
11.发光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物品具有或者包括按权利要求1-10中至少一项所述的电致发光单元。
12.按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物品是一种运输容器或日用品。
13.按权利要求11或12中至少一项所述的发光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物品从包括口袋、背包、袋子、旅行背包、小盒、外套、服装、运动装备、水下告示牌、书、菜单、节目单、雨伞、家具、安全服装、工作平台、机器外壳、车身、铁道间壁、车厢外套、油罐车厢、船壳、飞机机身、支承面、门和儿童玩具的组中选择。
14.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发光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儿童玩具从包括飞机模型、汽车模型、用于建筑模型的积木、玩具娃娃小屋、铁道模型和溜溜球的组中选择。
15.按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光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物品的材料与所述电致发光单元的封皮的边缘缝制、螺纹连接、粘结、借助于尼龙搭链连接、以一种槽-榫-连接镶嵌、插接、夹紧或焊接在一起。
16.按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光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物品的材料从包括木材、皮革、玻璃、金属、塑料、纺织的平面构型物品和/或其它的电致发光单元或者这些材料的组合的组中选择。
17.按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发光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纺织的平面构型物品从织物、非织造织物、针织物或这些平面构型物品的组合中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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