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多功能窗口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0720127553.9 | 申请日: | 2007-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76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叶均懋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妙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6B5/00 | 分类号: | E06B5/00;C03C17/34;B32B17/06;E06B3/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长兴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多功能 窗口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窗口,尤其指一种适用于具有分解油污、自洁及隔热的多功能窗口。
背景技术
所谓建筑窗口是指住屋及办公商业大楼等建筑体的采光天窗、外墙窗户及门等,玻璃由于强度及刚性足够、完全不燃性及无紫外线劣化等优点,至今仍是采光透明板的主流。且基于不同的用途,表面有压花、磨砂、彩色釉面或功能性镀层的处理,以符合不同的需求。而其中属于功能性的镀膜则有镀铬、镀二氧化钛、氧化铁、氧化钴或其混合物所得的薄膜。其可提高玻璃的反射度,降低光通量,进而增加美观及隔热的效果。
近年来,更有镀透明导电薄膜,如氧化锡或氧化铟或氧化锌或银的薄膜,利用其高导电率可对波长较长的红外线产生高反射及低放射的效果。如此即可隔离室内及室外的辐射热交流,而达保温的效果。此外,为加强隔热效果,亦有将其做成复层玻璃结构。其利用玻璃层之间的空气层进一步阻碍热传导的贡献。
甚者,亦有将导电塑料膜贴附于玻璃表面或拉张于复层玻璃之间的作法,而达到类似的隔热效能。此外,近年来亦有改良二氧化钛结构使的成为锐钛矿(anatase)的晶体结构而具有光催化剂的作用,其光催化剂的原理是将此二氧化钛镀于玻璃室外侧的表面,在紫外光或近紫外光的照射下,此锐钛矿结构将产生活性的电子-空穴对,以破坏有机分子的键结而使的分解,而能于表面保持超亲性的作用。遇到下雨即能通过超亲水性产生水膜冲洗而达快速去污的效果,此即所谓的自洁功能。
然而,迄今为止,工艺上通常是将玻璃板设置单一种镀膜而呈现出单一功效及结构,对于将隔热透明导电薄膜与光催化剂二氧化钛透明薄膜同时镀设于同一玻璃板而发挥双重功能的技术尚未被揭露或应用。故窗口的功能及相关应用仍受到局限,因此亟待一种新特殊设计的复合镀膜法以产生的多功能窗口结构,进而增加窗口功能的多样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窗口结构,以期能增加窗口的多样化。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多功能窗口结构,组设于一窗框中,其包括:
一玻璃基板,设置于该窗框的外层,该玻璃基板包括一外表面、及一内表面;
该外表面及该内表面至少有一面设置一高导电透明膜,该高导电透明膜的电阻值须小于100Ω/每平方单位;以及
至少于该外表面设置一光催化剂二氧化钛透明膜。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玻璃基板的该内表面设置另一光催化剂二氧化钛透明膜。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玻璃基板的该内表面及外表面皆设置高导电透明膜。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高导电透明膜的上皆设置有光催化剂二氧化钛透明膜。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还包括至少一隔条、及另一玻璃基板,该至少一隔条其一面围设于一环周表面四周,该至少一隔条其另一面围设于该另一玻璃基板的一外表面四周。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至少一隔条是为至少一中空的铝隔条,该至少一中空的铝隔条还包括一干燥剂,该干燥剂是装填于该至少一中空的铝隔条中。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至少一隔条为一胶质隔条。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至少一隔条为一格子窗。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另一玻璃基板还包括有一外表面,该外表面设置有另一高导电透明膜。
所述的多功能窗口结构,其中该玻璃基板及该另一玻璃基板为一清玻璃。
由本实用新型的实施,其多功能窗口基本上可通过设置于玻璃基板的高导电透明膜,隔离室内及室外的辐射热交流,而达成对室内保温、对室外隔热的效果,再通过外表面的光催化剂二氧化钛透明膜由阳光分解油污及由雨水冲洗更可达成自洁的功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组设于建筑物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较佳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三较佳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四较佳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第五较佳实施例的剖视图。
附图中主要组件符号说明:
多功能窗口1
玻璃基板3、11
外表面111、31、311
内表面112
高导电透明膜12、32
环周表面113
光催化剂二氧化钛透明膜13
隔条2
铝隔条21
干燥剂22
氩气221
玻璃间层22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维妙实业有限公司,未经维妙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27553.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