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携带式收容体用把手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2203.X | 申请日: | 2007-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244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0 |
发明(设计)人: | 清泽雄;木村顺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利富高 |
主分类号: | A45C13/26 | 分类号: | A45C13/2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敬强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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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携带式 收容 体用 把手 装置 | ||
1.一种携带式收容体用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把手主体,其可起伏地装配在携带式收容体上,跨越一对臂杆部之间具有把持部,该臂杆部可转动地组合在携带式收容体的外面部;
加力机构,其通过加力将该把手主体定位在使其把持部与携带式收容体的外面部接触的倒伏位置;以及
制动机构,在解除对抗上述加力而把持竖起的把手主体的该把持时,对由于上述加力而使把手主体向倒伏位置的转动作用制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携带式收容体用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
制动机构是阻尼装置,具备:能以把手主体的转动轴线为中心旋转的旋转体;以及该旋转体的轴承体,并且对该旋转体的旋转或相对的旋转付与粘性流体的阻力。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携带式收容体用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将阻尼装置的旋转体及轴承体的任一方组装在该臂杆部一侧,而且将它们的另一方组装在携带式收容体一侧,由此将把手主体的一对臂杆部的双方或任一方可转动地组合在携带式收容体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携带式收容体用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将阻尼装置的旋转体及轴承体的任一方组装在该臂杆部一侧,而且将它们的另一方组装在携带式收容体一侧,由此将把手主体的一对臂杆部的一方可转动地组合在携带式收容体上,并且,
通过卷绕在把手主体的一对臂杆部的另一方的轴部上的受扭螺旋弹簧构成加力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携带式收容体用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
把手主体通过固定在携带式收容体的外面部的安装基座装配在携带式收容体上,并且,
该安装基座由可转动地组合了把手主体的臂杆部的端部部件和覆盖部件构成,在将设于该覆盖部件和端部部件中的一方的配合卡爪在设于它们的另一方的被配合部上进行它们的组合时,通过弹射配合来组合该覆盖部件和端部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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