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轴向自控离合器的分离保持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6909.3 | 申请日: | 2007-04-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120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发明(设计)人: | 洪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洪涛 |
主分类号: | F16D11/16 | 分类号: | F16D1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4019广东省湛江***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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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轴向 自控 离合器 分离 保持 机构 | ||
1.一种轴向自控离合器的分离保持机构,由第一接合元件、第二接合元件、弹簧以及弹簧支座基于同一轴心线组成;第二接合元件可以轴向移动,且轴向上居于第一接合元件和弹簧之间,弹簧的另一端受到弹簧支座的支撑;在所述弹簧的作用下,第一接合元件与第二接合元件轴向相对组成工作接合机构,两者同步转动时,其间轴向距离达到最小,并处于稳定接合状态,两者异步转动时,其间轴向距离可达到最大,并处于分离状态;其特征在于:
(a)布置有阻止分离状态下的所述工作接合机构轴向接合的阻挡嵌合机构,轴向上位于所述工作接合机构之内,径向上位于所述工作接合机构之内或之外,由阻挡环和附属阻挡环轴向嵌合而成,该两个环的嵌合端面周向上都布置有相同数量的具有轴向阻挡作用的径向型阻挡齿,所述阻挡齿的阻挡工作面均是升角为λ的螺旋面,λ≤max(0,δ),其中,δ是能够令阻挡工况中由双方阻挡工作面轴向接触所形成的静摩擦副成功自锁的阻挡工作面的最小升角;所述阻挡嵌合机构的最小阻挡高度,大于所述工作接合机构在两个转动方向上的起始分离高度,小于所述工作接合机构的全齿接合深度;所述附属阻挡环与其属主环刚性一体,该属主环是第一接合元件或第二接合元件,所述阻挡环受基准环基准端面的单向支撑,其滑动端面与该基准端面构成周向自由滑动摩擦副;所述基准环是与所述附属阻挡环的属主环相对的第二接合元件或第一接合元件;
(b)布置有对所述阻挡嵌合机构中阻挡环的周向相对位置实施限制的限位嵌合机构,由阻挡环和附属限位环组成;附属限位环与其属主环刚性一体,且附属限位环与附属阻挡环周向固定;所述限位嵌合机构的周向自由度,大于所述阻挡嵌合机构的入口裕度。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保持机构,其特征在于:
(a)所述工作接合机构在两个相对转动方向上的起始分离高度均为零,该机构在两个相对转动方向上的转动都将导致自身轴向分离;
(b)所述阻挡齿和附属阻挡齿二者齿顶的阻挡工作面均为两个,该两个阻挡工作面分别对应地形成于每个齿顶面的两侧;
(c)所述阻挡嵌合机构的入口裕度大于自控离合器的齿顶阻挡角。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嵌合机构,是一个布置在附属限位环与阻挡环的两圆柱面之间或两端面之间的由凸起和凹槽组成的销槽式限位机构。
4.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离保持机构,其特征在于:通过约束可将嵌合状态中的阻挡环相对静止在基准环的基准端面或基准圆柱面上。
5.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离保持机构,其特征在于:将阻挡环视为环状基体和端面径向齿两部分组成的环状构件,所述端面径向齿可以形成于所述环状基体的两端或内、外圆柱面上。
6.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离保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属阻挡环可以单独制作,再通过焊接、直接过盈配合或轴向销孔过盈配合等方式与其属主环构成刚性一体的组合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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