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保健口罩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8838.0 | 申请日: | 2007-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017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张崇喜;刘玲;胡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B23/06 | 分类号: | A62B23/06;A62B7/10;A62B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镇勇 |
地址: | 100025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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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保健 口罩 | ||
1.一种保健口罩,包括内层、外层,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与外层之间设有保健层,内层、外层与保健层相互缝合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健层包括至少一层竹炭纤维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健层包括2-10层竹炭纤维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健层包括3-6层竹炭纤维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健层包括4层竹炭纤维布。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任一项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炭纤维布的经纬密度为100-180根/10厘米×90-160根/10厘米。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炭纤维布的经纬纱线为18tex-28tex的竹炭人造纤维或竹炭合成纤维或棉与竹炭纤维混纺纱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层与外层分别包括1-3层纱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纱布的经纬密度为100-180根/10厘米×90-160根/10厘米。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保健口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纱布的经纬纱线为18tex-28tex的纯棉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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