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积木系统及积木连接件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53210.X | 申请日: | 2007-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7191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31 |
发明(设计)人: | S·斯图亚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S·斯图亚特 |
主分类号: | A63H33/04 | 分类号: | A63H3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蓉民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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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积木 系统 连接 | ||
1.一种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连接件包括至少一个容纳部,通过所述容纳部将所述积木连接件与积木件或其他积木连接件搭建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连接件包括两个平行侧板和一个水平连接板,其中所述水平连接板位于所述两个平行侧板之间,并垂直地结合到所述两个平行侧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连接板结合到所述两个平行侧板的中部,并且所述水平连接板的两端和所述两个平行侧板中的每一个的两端分别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平行侧板均是十字形的,所述水平连接板结合到所述两个平行侧板的中部,并且所述水平连接板的两端和所述两个平行侧板中的每一个的两端分别平齐;以及
从所述水平连接板的中部还向其两侧垂直地延伸出两个竖隔板,所述竖隔板同时垂直地连接着所述两个平行侧板。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平行侧板中的每一个进一步包括第一侧板部分和第二侧板部分,其中所述第一侧板部分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侧板部分的高度;
在两个所述第一侧板部分之间的一个位置处形成有一个竖隔板,其垂直地连接到所述两个平行侧板的各自的第一侧板部分;以及
所述水平连接板从所述竖隔板延伸到所述第二侧板部分的末端,并结合到所述两个平行侧板的中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两个平行侧板的各自外表面上设有多个凸起,所述水平连接板的两侧表面上设有多个凹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平行侧板之间的距离等于或大于平行侧板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平行侧板在与所述水平连接板的交界处具有沿交界线的凹槽,所述凹槽可用于容纳和固定另一个积木连接件的平行侧板。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件包括长方体积木件、三角形积木件,和/或梁状积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连接件由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11.一种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积木连接件,所述至少两个积木连接件可被搭建在一起。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矩形片状连接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片状连接件的两个表面上设有多个凸起。
14.一种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到9中任一项所述的积木连接件;和至少两个积木件;
其中所述积木连接件和所述积木件可被搭建在一起。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积木件可独立于所述至少一个积木连接件而被搭建在一起。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系统被搭建成房屋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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