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接骨板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54999.0 | 申请日: | 2007-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567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崔树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 |
代理公司: | 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菊珍 |
地址: | 264209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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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骨 | ||
1.一种接骨板,所述接骨板有一个上表面(10)、一个与骨头相接触的下表面(20)和一组孔(1),所述孔(1)连接所述板的上表面(10)和下表面(20),以接受骨螺钉(30),其特征在于:所述孔(1)包括:一个直径为D2圆心为C2的带螺纹圆孔(2)、一个直径为D5圆心为C5的球形圆孔(5)、一个在球形圆孔(5)下方的圆孔(3)和连接孔(4),带螺纹圆孔(2)的圆心C2和球形圆孔(5)的圆心C5之间的距离L大于(D2+D5)/4并且小于D2/2+D5/2,圆孔(3)的圆心和所述带螺纹圆孔(2)的圆心C2之间的距离T大于L,且带螺纹圆孔(2)的圆心C2、球形圆孔(5)的圆心C5、圆孔(3)和连接孔(4)的圆心都位于所述板的轴线(7)上,圆孔(3)是贯穿接骨板的上表面(10)和下表面(20)的通孔,连接孔(4)是连接圆孔(3)和带螺纹圆孔(2)并且贯穿接骨板的上表面(10)和下表面(20)的通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孔(3)的直径和连接孔(4)的直径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孔(3)的直径和连接孔(4)的直径不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接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带螺纹圆孔(2)的中心线相对于圆孔(3)的中心线倾斜0-5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接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带螺纹圆孔(2)为带有锥螺纹的圆孔,它向下表面(20)成锥形逐渐缩小,其锥度为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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