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吹气式射钉枪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57251.6 | 申请日: | 2007-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437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1 |
发明(设计)人: | 林锦文;王祥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祥峰 |
主分类号: | B25C1/04 | 分类号: | B25C1/04 |
代理公司: | 济宁宏科利信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樊庆年;李贵斌 |
地址: | 272073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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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吹气 射钉枪 | ||
1、自吹气式射钉枪,其特征在于钉枪本体(10)内部设置有高压气道(11),在钉枪本体(10)的下端,设置有射钉口,在钉枪本体(10)的一侧设置有握把(13),在射钉口的一侧设置有钉匣(14),在钉枪本体(10)的上端,设置有一腔室(20),该腔室(20)的一端贯穿至钉枪本体(10)的外面,控制件(30)设置在腔室(20)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吹气式射钉枪,其特征在于控制件(30)整体呈长形,控制件(30)的一端设置有转钮(31),在转钮(31)的一侧设置有挡止部(33),在挡止部(33)的一端设置有凸部(34),在挡止部(33)上设置有止漏环(3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吹气式射钉枪,其特征在于在转钮(31)的一侧设置有螺合部(32),在螺合部(32)的一侧设置有挡止部(3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吹气式射钉枪,其特征在于在钉枪本体(10)的上端设置有上引道(40),上引道(40)的一端与腔室(20)相连通,上引道(40)的另一端则贯穿至钉枪本体(10)的前端,并形成出气口(4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吹气式射钉枪,其特征在于上引道(40)的内径小于腔室(20)的内径,因此,在所说的腔室(20)与上引道(40)的连通处形成扇面,在此扇面上设置有止漏件(2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吹气式射钉枪,其特征在于腔室(20)内,在靠近开口处的内壁面上设置有螺纹段(2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吹气式射钉枪,其特征在于在钉枪本体(10)的上端,设置有歧道(50),所说的歧道(50)与钉枪本体(10)的高压气道(11)和腔室(20)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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