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箱式演播室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720169665.0 | 申请日: | 2007-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371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1 |
发明(设计)人: | 何克成;董毅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靖东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纪泉 |
地址: | 100102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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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箱式 演播室 系统 | ||
1.一种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备箱,所述设备箱上安装有多个电缆插座、和所述电缆插座电连接的电视节目制作设备;以及
安装座,所述安装座设置在所述设备箱的外部,用于可拆卸地安装第一显示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包括:
安装在所述设备箱上部的基座;以及
设置在所述基座上的结合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结合件为一对相对设置的引导槽,所述引导槽的第一端设有固定的挡块。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器的底座上设有与所述引导槽配合的滑块。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槽的第二端设有锁定机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机构为弹性按钮,所述弹性按钮可被压入和突出所述基座,并在所述弹性按钮被压入所述基座时,允许所述第一显示器的滑块滑入或者滑出所述引导槽,而在所述弹性按钮突出所述基座时,不允许所述第一显示器的滑块滑入或者滑出所述引导槽。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机构为由分别设置在所述基座和滑块上凹槽和凸起形成的卡扣机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节目制作设备包括:
视频音频切换台,所述视频音频切换台用于控制所述电视节目制作设备的切换操作;以及
导播通话设备,所述导播通话设备用于和外部的多个摄像机操作人员通话。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音频切换台可折叠地推入或者拉出所述设备箱。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箱式演播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器的平面尺寸大于所述设备箱的任何一个截面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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