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76569.9 | 申请日: | 200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7877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王玮忆;张志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24 | 分类号: | G08B21/24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义兴 |
地址: | 台湾省新竹县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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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 ||
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第一本体,包括一切换元件,该切换元件可在一第一既定位置与一第二既定位置之间切换;
一第二本体,以可分离方式设置于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该第二本体用以驱动该切换元件在该第一既定位置与该第二既定位置之间切换;
一第三本体,可在一第一参考位置与一第二参考位置之间切换,其中,当该第三本体处于该第一参考位置时,该第二本体可设置于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当该第三本体处于该第二参考位置时,该第二本体无法设置于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
更包括有一警示元件,可在一第一模式与一第二模式之间切换,该警示元件受控于该第三本体,其中,当该第二本体驱动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在该第一既定位置与该第二既定位置之间切换时,该第三本体将该警示元件切换至该第一模式;
当该第二本体驱动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经由该第一既定位置切换至该第二既定位置且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与该第二本体之间的配合时间超过一既定时间时,该第三本体将该警示元件切换至该第二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相互分离的该第二本体与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进行结合且该第二本体接触于该第三本体之后,当该第二本体与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的配合时间超过该既定时间时,该第三本体将该警示元件切换至该第二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本体为一锁头,并且该切换元件包括一孔部,该第三本体用以配合于该孔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既定位置为一开启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既定位置为一闭合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第三本体处于该第一参考位置时,该第三本体未覆盖于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当该第三本体处于该第二参考位置时,该第三本体覆盖于该第一本体的该切换元件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模式包括一正常模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模式包括一警告模式。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警示元件包括一喇叭。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警示元件包括一灯具。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参考位置为一显示位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参考位置为一遮蔽位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本体为一钥匙。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三本体为一遮蔽器。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三本体接触于该切换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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