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76832.4 | 申请日: | 2007-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133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蔡荣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宝树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3/06 | 分类号: | A47B3/06;A47C4/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学堂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县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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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组合 桌子 座椅 | ||
1.一种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其特征在于:由发泡聚丙烯所制成,包括:
一支撑件组,包括一第一支撑板及一第二支撑板,该第一、第二支撑板分别具有一顶面及一底面,且该第一支撑板具有一由其顶面向底面方向延伸的第一卡沟,该第二支撑板具有一由其底面并往其顶面方向延伸的第二卡沟,该第一支撑板与该第二支撑板可分离地互相卡接,使该第一支撑板与该第二支撑板可交叉地组立,并使该支撑件组形成一交叉的顶面;及
一顶板,具有一底面,且于该底面上形成有一与该支撑件组的顶面相对应的交叉形的凹陷部,使该支撑件组的顶面可分离地卡合于该凹陷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第二支撑板直立的长度等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卡沟的宽度略大于该第二支撑板的厚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卡沟的宽度略大于该第一支撑板的厚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卡沟的长度略大于该第二支撑板上由该第二卡沟的封闭端至该第二支撑板顶面在长度方向的直线距离。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卡沟的长度略大于该第一支撑板上由该第一卡沟的封闭端至该第一支撑板底面在长度方向的直线距离。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组合桌子或座椅,其特征在于:该凹陷部的交叉处位于该顶板的几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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