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灯桌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91483.3 | 申请日: | 2007-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13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赵年高;陆华林;封锡彪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年高 |
主分类号: | A47B13/08 | 分类号: | A47B13/08;A47B13/12;A47B13/16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秉中 |
地址: | 3170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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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灯桌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特别是对桌子的改进。
背景技术
现有的桌子没有照明功能,需要时依靠外界照明设备投射灯光,照亮放置在桌上的物品。而外部照明,物品只有上面照亮,装饰性和艺术性差,没有立体感。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本身具有发光源的桌子,使桌面和放置在桌上的物品从下自上发光,以提高装饰性。
本实用新型的方案是:一种带灯桌,包括由桌面框和桌腿构成的桌架、嵌在桌面框中的桌面板,桌面板由两块边板、夹在两边板中的半透明的玻璃板组成,在半透明玻璃板下面的桌面框上固定设置有灯盒。
所述的半透明玻璃板采用上下表面为透明玻璃板、中间为碎玻璃的三层复合结构。
所述灯盒由电池、灯、开关组成,灯设置在灯盒的上表面和/或侧面。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由于桌面板上嵌有半透明玻璃板,半透明玻璃板下面的桌面框上固定设置有灯盒,灯光从桌面板下往上照明,经半透明玻璃板的散射,均匀照亮桌面和桌上的物品,具有良好的装饰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桌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方向的剖视图。
图中标记:1边板,2半透明玻璃板,3桌架,4灯盒,5横框架。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图1和图2,实施例的带灯桌,包括由桌面框和桌腿构成的桌架3、嵌在桌面框中的桌面板。
桌面框由四周的边框和中间的两根横框架5构成。
桌面板由两块边板1、夹在两边板中的半透明的玻璃板2拼接组成,半透明的玻璃板2放置在两根横框架5上,在半透明玻璃板2下面的横框架5上固定设置有灯盒4。
所述的半透明玻璃板2采用上下表面为透明玻璃板、中间为碎玻璃的三层复合结构,这种玻璃为现有产品。也可以采用毛玻璃、表面具有花纹的玻璃。
所述灯盒4由电池、灯、开关组成,灯设置在灯盒的上表面和侧面,灯采用LED,开关装在灯盒的下表面上。
使用时,打开开关,LED发光,灯光从桌面板下往上照射,经半透明玻璃板2的散射,均匀照亮桌面和桌上的物品,具有良好的装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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