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在侧面设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的多、高层住宅无效
申请号: | 200720201599.0 | 申请日: | 200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3309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15 |
发明(设计)人: | 王治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治国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丽岩;唐晓丽 |
地址: | 100010北京市东城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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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侧面 进深 凸凹 结合 阳台 高层住宅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高层住宅。
(二)背景技术
传统的多高层住宅要么设有凸阳台,要么设有凹阳台,两者不能兼而有之。若凸阳台,其悬挑长度受构件受力和造价所限制;若凹阳台,则同样造价较高。如何使阳台实现大进深、低造价是住宅长期未解决的技术难题;另一方面,如何合理利用建筑空间,减轻多高层住宅东西两侧面的侧晒也同样是长期悬而未解的技术难题。
(三)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在侧面设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的多、高层住宅,解决降低大进深阳台造价的问题,同时又有利于起居厅采光、避免外墙侧晒,进一步提高住宅品质和人们居住的生活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这种在侧面设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的多、高层住宅,为包括横向承重墙12、纵向承重墙16和楼板的现浇混凝土结构,住宅侧面的边户住宅至少包括起居厅4,其特征在于:边户住宅的起居厅4靠近住宅侧外墙3,在侧外墙3之外,设置凹阳台9和凸阳台1,在凸阳台1和凹阳台9的结合部设有临界承重墙2,临界承重墙2开有洞口8,洞口8上楣是临界梁11,凹阳台9在起居厅4与临界承重墙2之间,凸阳台1在凹阳台9之外,即远离起居厅4的方向,凹阳台9和凸阳台1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大进深的凸凹结合阳台10。
上述侧外墙3是非承重墙。
上述侧外墙3可以设有通往阳台的门15。
上述侧外墙3可以设有采光窗14。
上述凸阳台1可以是与住宅侧面同宽的悬挑结构或占据住宅侧面局部空间的悬挑结构。
上述凸凹结合阳台10的地面标高可高于起居厅4的地面标高。
上述从起居厅4到凸凹结合阳台10可有踏步台阶。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巧妙利用了建筑空间,突破了住宅建筑的传统模式,克服了现有阳台的形式偏见,利用起居厅侧面不需严格采光并靠近山墙的特殊优越位置,通过增加非承重外墙的办法,将承重墙置于凸阳台与凹阳台结合部,将凸阳台与凹阳台结合在一起,解决了凸阳台大进深造价高的阳台的技术难题。阳台荷载通过凸凹阳台结合部的承重墙承担,这就使得凸阳台悬挑长度小,同时也使得凹阳台楼板跨度小。由于构件受力与悬挑长度和楼板跨度的平方正比,因此,缩短悬挑长度和楼板跨度对节约造价意义重大。大进深侧阳台可以转变成空中花园,回避外墙侧晒,对于提高住宅品质,有显著的意义。
(四)附图说明
图1是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的示意图。
图2是具有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的五层住宅示意图。
附图标记:1-凸阳台;2-临界承重墙;3-侧外墙;4-起居厅;5-楼梯间;6-电梯井筒;7-邻户住宅入口;8-洞口;9-凹阳台;10-凸凹结合阳台;11-临界梁;12-横向承重墙;13-边户住宅入户门;14-采光窗;15-通往阳台的门;16-纵向承重墙。
(五)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见图1-2:这种在侧面设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的多、高层住宅,为包括横向承重墙12、纵向承重墙16和楼板的现浇混凝土结构,住宅侧面的边户住宅至少包括起居厅4,其特征在于:边户住宅的起居厅4靠近住宅侧外墙3,在侧外墙3之外,设置凹阳台9和凸阳台1,在凸阳台1和凹阳台9的结合部设有临界承重墙2,临界承重墙2开有洞口8,洞口8上楣是临界梁11,凹阳台9在起居厅4与临界承重墙2之间,凸阳台1在凹阳台9之外,即远离起居厅4的方向,凹阳台9和凸阳台1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大进深的凸凹结合阳台10。
上述侧外墙3可以是非承重墙或承重墙。侧外墙3为局部凹进的折线形,临界承重墙洞口上的临界梁11与侧外墙3的非凹进部分在一条直线上。侧外墙3可有通往阳台的门15。侧外墙3可有采光窗14。凸阳台1是与住宅侧面同宽的悬挑结构或占据住宅侧面局部空间的悬挑结构。凸凹结合阳台10的地面标高可高于起居厅4的地面标高。从起居厅4到凸凹结合阳台10可以有踏步台阶。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可以覆土,用于种植。
本实用新型可以应用于包括居民住宅、公寓、宾馆、宿舍、病房、养老院在内的一切居住用途的建筑。大进深凸凹结合阳台可以用空中花园、阳台、平台、花台、观景台等类似物等同替换,其本质是供人活动的承载体,起居厅也可以用客厅、办公室、会客厅、家庭室、厅、书房、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类似物等同替换,其本质是住宅内的非卧室、非厕所、非厨房、非储藏建筑空间。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包括多层楼和高层楼,任何以不同名称和用途出现的非实质性改动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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