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灯号提示的显示器以及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306766.8 | 申请日: | 2007-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705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发明(设计)人: | 黄志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F21V23/00;H05B37/02;G04G1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亮 |
地址: | 台湾省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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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灯号 提示 显示器 以及 电子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于一种显示器,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可提醒使用者眼睛休息的显示器。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经常在电脑前一待就是4、5个小时,这会对眼睛造成极大的伤害。长时间的近距离使用眼睛工作会造成眼睛疲劳、眼压过大等不适的症状,使眼睛老化的速度加快,更容易造成高度近视。此外,喜欢电脑游戏、线上游戏的青少年更容易因长时间注视屏幕而造成眼睛的伤害。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显示器,在显示器的边框上设置提示光源,定时提醒使用者眼睛需要休息。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电子装置,利用其提示光源来提醒使用者需定时休息,避免眼睛过度疲劳而受到伤害。
承上述,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显示器,包括显示面板、边框、至少一提示光源以及控制单元。其中,边框位于于显示面板的周围,而提示光源则设置于边框中并受控于控制单元。当显示器开启超过一预设时间,控制单元开启提示光源以告知使用者超过预设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上述提示光源为发光二极管。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当显示装置开启超过预设时间时,提示光源会开始闪烁以告知使用者超过预设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其中显示器还包括多个按键以设定预定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其中显示器更包括一屏幕显示单元(On Screen Display,OSD),用以设定该预定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其中控制单元还根据该预定时间,周期性开启提示灯源。
本实用新型另提出一种电子装置,包括主机、显示器以及至少一提示光源。显示器具有显示面板与边框,而边框位于显示面板的周围,而提示光源设置于边框中并受控于该主机。其中,当显示器开启超过一预设时间,主机开启提示光源以告知使用者超过该预设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上述主机还包括一键盘,用以设定该预设时间。
本实用新型因于显示器的边框上设置提示光源,因此可于定时提醒使用者需让眼睛休息,避免长时间紧盯屏幕而造成眼睛的伤害。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显示器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电子装置示意图。
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笔记本电脑。
图4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显示器灯号的驱动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实施例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显示器示意图。显示器100包括提示光源110、按键120、122、124、控制单元130、显示面板150以及边框160。边框160设置于显示面板150的周围,提示光源110分别设置于边框160上显眼的地方。按键120、122、124设置于显示面板150下方的边框160上,控制单元130则设置于显示器100内部,用以控制提示光源110。
使用者可经由按键120、122、124设定一预设时间,当显示器100开启时间超过所设定的预设时间时,控制单元130将开启提示光源160,以点亮或闪烁等提示灯号变化来提醒使用者眼睛需要休息,避免使用者过度使用眼睛。
值得注意的是,预设时间的设定方式可经由屏幕显示(on screen display,OSD)来设定,也可以设置个别的按键(如120、122、124)来设定。显示器100的提示灯号显示时间也可设定为周期性的显示以提醒使用者定时休息,只要设置对应的预设时间即可。提示光源110则例如是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Diode,LED)。控制单元130可以直接利用显示器100内部的微处理器(未绘示)来实现或是另外设置微处理器来控制提示光源110皆可,本实施例并不受限。此外,上述显示器100例如是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或阴极射线管显示器(Cathode Ray Tube,CRT)。
第二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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