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腔船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0706.6 | 申请日: | 2007-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3105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发明(设计)人: | J·P·温克勒;K·马特费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DK集团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B1/38 | 分类号: | B63B1/38;B63B1/32;B63B1/34;B63B11/04;B63H21/14;B63H21/32;F01N3/0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永建 |
地址: | 荷兰荷属安***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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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腔船 | ||
1.一种船(1),该船包括具有船尾(5)、船首(7)和船底(3)的船体(2),气腔(6)形成于船体(2)的船底(3)且包括腔顶表面(27)、紧邻所述船首(7)设置的前壁(28)和前部(10)、和位于所述气腔内(6)的气体入口(8),其特征在于,
所述船(1)还包括限定下表面(12)的波浪偏导装置(9),所述下表面位于所述气腔(6)的前部(10)并且与所述腔顶表面(27)相隔一定的距离,而且所述下表面从所述前壁(28)开始大致朝所述船尾(5)的方向延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包括湍流边(29),其用于在水流通过所述湍流边(29)时产生湍流。
3.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的沿所述船(1)的纵向轴线(20)方向上的横截面大致为箱形。
4.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包括在使用中与水接触的水侧(11),而且所述水侧(11)和所述气腔(6)的下表面(12)之间的距离为0.5m-1.5m,优选为1m。
5.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壁(28)具有高度(H1),所述高度为从所述腔顶表面(27)且沿垂直于所述腔项表面(27)的方向所测的高度,而且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具有厚度(H2),该厚度为沿垂直于所述腔顶表面(27)的方向所测的厚度,该厚度大致为所述H1的0.2-0.5,优选为0.25-0.4。
6.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包括从共同顶点(17)延伸的第一边(15)和第二边(16),从所述船首(7)延伸至共同顶点(17)的距离为第一距离(D1),从所述船首(7)分别延伸至第一和第二点(18,19)的距离为第二距离(D2),其中所述第二距离(D2)比所述第一距离(D1)长。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边(15,16)大致以直线延伸,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边(15,16)的方向间相互成5°-45°的角度,优选为25°,而且所述第一和第二距离(D1和D2)与所述船的长度(L)之间的关系为:0.2L≤D2-D1≤0.6L。
8.如权利要求6和7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边(15,16)从所述共同顶点(17)延伸并在与该共同顶点(17)相邻的区域中延伸,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边(15,16)成曲线形且为抛物曲线的一部分。
9.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包括偏移装置(23),其用于相对所述腔顶表面(27)移动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移装置(23)配置成在大致垂直于所述腔顶表面(27)的方向上偏移所述波浪偏导装置(9)。
11.如权利要求9和10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移装置(23)布置成朝大致沿着所述腔顶表面(27)的方向偏移自由侧(14)。
12.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顶表面(27)包括第一表面部(30)和第二表面部;所述第一表面部从处于顶腔水平面(33)的所述前壁(28)朝所述船尾(5)大致平行于所述水平方向延伸,所述第二表面部从所述第一表面部朝所述船尾(5)以相对所述水平方向呈0.5°-2.5°、优选为1.5°的β1角度延伸至底腔水平面(34)。
13.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入口(8)位于所述气腔(6)的所述前部(10)。
14.如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船(1)包括生成废气的驱动装置(43),该驱动装置包括将所述驱动装置(43)生成的废气传送给所述气腔(6)的第一气体出口(49)。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船,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43)包括将所述废气排出所述气腔(6)的第二气体出口(50)和用于控制经过所述第一和第二出口(49和50)的废气排放的第二控制系统(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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