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变焦镜头和使用变焦镜头的投影仪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01761.7 | 申请日: | 2007-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101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04 |
发明(设计)人: | 手岛康幸;川上悦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15/177 | 分类号: | G02B15/177;G02B15/173;G02B15/1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蹇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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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焦镜头 使用 投影仪 | ||
1.一种包括光学系统的变焦镜头,所述光学系统由多个透镜元件或多个透镜组组成,其中,最大有效孔径和图像圆的大小满足下述条件表达式(1),且视角和亮度分别满足下述条件表达式(2)、(3):
(1)1.00<φL/φI<1.60
(2)55<BW<70
(3)1.8<FN<2.9
其中
φL:透镜系统的最大有效孔径;
φI:围住光轴附近缩小侧图像平面上整个图像显示单元的最小大小的圆的直径;
BW:相对于具有φL的图像点的全视角,其是在广角端处聚焦操作可用时,焦点形成于距放大侧第一表面1700mm的物距时的值;
FN:整个透镜系统的全孔径F值,其是聚焦操作可用时焦点形成于距所述放大侧第一表面1700mm的所述物距时的最小值。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变焦镜头,其中,从所述整个图像显示单元的图像显示区域的上边沿部分到封装的上边沿部分的尺寸和其透镜系统的所述最大有效孔径的幅度满足下述条件表达式(4),且边缘照明或边缘光比率的量满足下述条件表达式(5):
(4)0.90<(φL/2)/SP<1.50
(5)50<VG<70
其中,
SP:从所述整个图像显示单元的中心到所述图像显示区域的上边沿部分和到封装的上端部分之间的尺寸差异;
VG:边缘照明或边缘光比率的量,其是聚焦操作可用时在广角端处、焦点形成于距放大侧第一表面1700mm的所述物距时的值。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变焦镜头,其中,作为多个透镜元件或多个透镜组在沿其光轴的方向上移动的结果,容许所述整个透镜系统的焦距可变。
4.一种投影仪,其中安装有如权利要求1至3的任一项中所述的变焦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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