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角蛋白纤维的着色剂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3738.1 | 申请日: | 2007-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7449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25 |
发明(设计)人: | 于尔根·施门格;约翰·埃比;乔兰思·库加瓦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81 | 分类号: | A61K8/81;A61Q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桉;封新琴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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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角蛋白 纤维 着色 | ||
1.一种基于氧化性染料前体和/或直接染料的用于着色角蛋白纤维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包含在合适的美容载体中的(i)至少一种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与(ii)丙烯酰胺/丙烯酸铵盐共聚物和/或聚丙烯酸酯-13的组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是聚季铵盐-10。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的总含量按重量计为0.01%至20%。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丙烯酰胺/丙烯酸铵盐共聚物和/或聚丙烯酸酯-13的总含量按重量计为0.01%至20%。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包含按重量计最多12%总量的氧化性染料前体。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包含按重量计最多7%总量的直接染料。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是毛发着色剂。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在使用前与氧化剂混合。
9.一种制剂,所述制剂包含氧化剂以及(i)至少一种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与(ii)丙烯酰胺/丙烯酸铵盐共聚物和/或聚丙烯酸酯-13的组合。
10.一种增稠美容试剂的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剂包含(i)至少一种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与(ii)丙烯酰胺/丙烯酸铵盐共聚物和/或聚丙烯酸酯-13的组合。
11.一种两组分套盒,所述两组分在使用前彼此混合,所述套盒包含染料载体物质(A)和氧化剂制剂(B),所述染料载体物质(A)包含氧化性染料前体和/或直接渗透性染料和至少一种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所述氧化剂制剂(B)包含氧化剂和丙烯酰胺/丙烯酸铵盐共聚物和/或聚丙烯酸酯-13。
12.一种两组分套盒,所述两组分在使用前彼此混合,所述套盒包含染料载体物质(A)和氧化剂制剂(B),所述染料载体物质(A)包含氧化性染料前体和/或直接染料和丙烯酰胺/丙烯酸铵盐共聚物和/或聚丙烯酸酯-13,所述氧化剂制剂(B)包含氧化剂和至少一种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
13.一种用于毛发着色的即用型试剂,所述即用型试剂包含氧化性染料前体和/或直接染料、和氧化剂以及(i)至少一种阳离子纤维素衍生物与(ii)丙烯酰胺/丙烯酸铵盐共聚物和/或聚丙烯酸酯-13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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