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通信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3910.3 | 申请日: | 2007-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7558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25 |
发明(设计)人: | 奥田计;里方直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00 | 分类号: | H04M1/00;G06F3/048;G09G5/00;H04M1/02;H04M1/247;H04Q7/32;H04Q7/3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闫小龙;刘宗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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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 通信 终端 | ||
1.一种便携通信终端,包括:显示壳体,具有显示画面;操作壳体,具有操作键;连结单元,连结所述显示壳体和所述操作壳体,相对于所述操作壳体能旋转地保持所述显示壳体,使得所述显示画面能在纵长状态及横长状态之间迁移,其特征在于,
具有:连结状态检测单元,检测所述连结单元的连结状态,判断所述显示画面处于纵长状态或横长状态中的哪个状态;显示目标存储单元,存储根据动作状态所显示的第一以及第二显示目标;显示控制单元,将所述各显示目标显示在所述显示画面上,
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基于所述连结状态检测单元的判断结果,在所述显示画面处于纵长状态的情况下,在设置于该显示画面上端部的第一目标显示区域内显示两个以上所述第一显示目标,并且,在设置于显示画面下端部的第二目标显示区域内显示两个以上所述第二显示目标,在所述显示画面处于横长状态的情况下,在该显示画面上端部或下端部的任意一个上所设置的第三目标显示区域内显示所述各第一以及第二显示目标。
2.如权利要求1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将所述第三目标显示区域划分为第一以及第二分割区域,在由比所述第二分割区域大的区域宽度的连续区域构成的所述第一分割区域内显示所述各第一显示目标。
3.如权利要求2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分割区域的区域宽度与所述第一目标显示区域的区域宽度一致。
4.如权利要求2或3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纵长状态下作为所述第一显示目标而显示在所述第一目标显示区域内的字符串,在所述横长状态下显示在所述第一分割区域内。
5.如权利要求2或3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具有拨号源目标生成单元,该拨号源目标生成单元生成由在来电时或通话时表示拨号源的字符串构成的拨号源显示目标,
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在所述纵长状态下将所述拨号源显示目标显示在所述第一目标显示区域内,在所述横长状态下显示在所述第一分割区域内。
6.如权利要求5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对所述拨号源显示目标进行移动显示。
7.如权利要求2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对同一行内进行划分并设置所述第一以及第二分割区域。
8.如权利要求1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各第二显示目标是表示分别分配给所述操作键的功能分配的图标,
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将所述第三目标显示区域划分为第一以及第二分割区域,在由连续区域构成的所述第一分割区域内显示所述各第一显示目标,并且,在夹持所述第一分割区域且分割为左右的所述第二分割区域内显示所述各第二显示目标。
9.如权利要求8的便携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将所述第三目标显示区域设置在显示画面下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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