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活性炭珠和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5546.4 | 申请日: | 2007-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450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1 |
发明(设计)人: | C·E·小森纳;R·C·蒙加;R·S·奥米德拉;C·W·辛克;J·S·福弗;G·C·塔斯丁;D·B·坎普顿;R·M·小施斯拉;S·巴格罗迪亚;T·J·哈丁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士曼化工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31/08 | 分类号: | C01B31/08;C08G8/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吕彩霞;范 赤 |
地址: | 美国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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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活性炭 制造 方法 | ||
1.一种用于产生活性炭珠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在具有作为催化剂的碱、胶体稳定剂、任选地表面活性剂和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搅动的水介质中使酚与醛反应,反应时间和温度足以产生可熔酚醛树脂珠的水分散体;
借助搅动,任选地在加热流体中热固化可熔酚醛树脂珠,从而获得至少部分固化的珠;和
碳化和活化所得的珠,从而获得活性炭珠。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任选的热固化是在不同于其中形成可熔酚醛树脂珠的含水介质的流体中进行的。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碳化和活化在单独的步骤中完成。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碳化和活化在相同的气态气氛中完成。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中值粒度为约10μm-约1,500μm。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中值球形度值为约0.90-1.0。
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中值粒度为75μm-750μm。
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中值粒度为约125μm-约300μm。
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粒度分布跨距为约10-约500。
1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粒度分布跨距为约25-约250。
11.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粒度分布跨距为约25-约150。
1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获得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中值粒度为约10μm-约2,000μm。
1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获得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中值球形度值为约0.90-1.0。
1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获得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中值粒度为约100μm-约750μm。
1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获得的活性炭珠的中值球形度值为约0.90-1.0,并且中值粒度比可熔酚醛树脂珠的那种小约10%-约50%。
1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碳化和活化是在约500℃-约1,500℃的温度完成的。
1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获得的活性炭珠的中值粒度为150μm-750μm。
1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酚包括单羟基苯。
1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醛包括甲醛。
2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碱包括氨或氢氧化铵中的一种或多种。
21.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以至少10wt%的量提供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基于酚的重量。
2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醛与酚的摩尔比为约1.1:1-约3:1。
2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胶体稳定剂包括羧甲基纤维素盐。
24.权利要求23的方法,其中羧甲基纤维素盐的取代度为约0.6-约1.1,重均分子量为约100,000-约400,000。
2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先前形成的可熔酚醛树脂珠的总外表面积为至少4m2/1kg酚。
2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温度为75℃-90℃。
2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表面活性剂存在并且包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表面活性剂存在并且包括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十二烷基硫酸钠或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2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碱包括氨或六亚甲基四胺中的一种或多种。
3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甲醇存在于提供给反应混合物的醛中,其数量为:不大于约2wt%,基于醛的总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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