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增稠的毛发着色剂和漂白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7901.1 | 申请日: | 2007-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9482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25 |
发明(设计)人: | 安德烈·S·伯里科;安东尼·麦克米金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22 | 分类号: | A61K8/22;A61K8/41;A61K8/19;A61Q5/08;A61K8/34;A61Q5/10;A61K8/4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着色 漂白 组合 | ||
1.一种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两种组分部分(i)和(ii),所述组分部分(i)和(ii)在被施用到毛发上之前混合,
组分部分(i)包含至少一种氧化剂源,优选过氧化氢源,
组分部分(ii)包含碳酸根离子源、氨基甲酸根离子源或碳酸氢根离子源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和至少一种凝胶网络增稠剂体系,所述增稠剂体系包含
a)至少一种HLB为6或更低且熔点为至少30℃的表面活性剂或两亲分子,
b)至少一种表面活性剂,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根据化学式RnXmYM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其中R独立地选自具有8至30个碳原子的烷基、链烯基或烷基芳基,X独立地选自包含至少一个碳原子和至少一个氧原子或氮原子的极性基团,Y为选自羧酸根、硫酸根、磺酸根或磷酸根的阴离子,n和m独立地为1或2并且M为氢或成盐阳离子以及它们的混合物,或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所述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具有至少一种包含至少20个碳原子的脂肪链的季铵盐或酰氨基胺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和
c)至少一种HLB为7或更高并且包含一个或多个聚环氧乙烷链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分部分(i)和(ii)在混合时包含至少0.1mol/l,优选至少0.25mol/l的所述碳酸根离子源、氨基甲酸根离子源、碳酸氢根离子源或过一碳酸根离子源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至少一种自由基清除剂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至少一种碱化剂源,优选铵离子源或氨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7.5至9.5的pH。
6.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HLB为6或更低的表面活性剂或两亲分子选自包含14至30个碳原子的脂肪醇,包含16至30个碳原子和2单元或更少环氧乙烷的氧乙烯化的脂肪醇,包含14至30个碳原子的甘油脂肪酸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7.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烷基醚磷酸盐、烷基醚硫酸盐、烷基甘油基磺酸盐、N-酰基氨基酸衍生物、N-酰基牛磺酸盐、酰基乳酸盐、烷基多葡糖苷的羧烷基醚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8.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HLB为7或更高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具有至少25个,优选100至200个环氧乙烷单元的聚氧乙烯烷基醚或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9.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凝胶网络增稠体系包含至少一种HLB为6或更低的表面活性剂或两亲分子,所述表面活性剂或两亲分子选自包含14至30个碳原子的脂肪醇,至少一种选自具有1至20个,优选2至10个环氧乙烷单元的C8-C30烷基醚磷酸盐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并且至少一种HLB为7或更高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具有至少25个,优选100至200个环氧乙烷单元的聚氧乙烯烷基醚。
10.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HLB为6的表面活性剂或两亲分子、至少一种阴离子或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和至少一种HLB为7或更高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在部分ii)中的重量比率为10:1:0.1至10:10:10。
11.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毛发着色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氧化染料前体和/或至少一种预成形染料。
12.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混合组分部分(i)和(ii)之后具有1000至60000cPs,优选5000至50000cPs,并且最优选8000至30000cPs的粘度。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毛发着色或漂白组合物,其中组分部分i)的粘度小于1000cPs,优选小于100cPs。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宝洁公司,未经宝洁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07901.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把手和分配器的纸箱
- 下一篇:产品包装系统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