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垃圾处理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08362.3 | 申请日: | 2007-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009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01 |
发明(设计)人: | H·M·克拉克;M·B·埃尔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摩根埃弗里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5/40;F23J15/04 |
代理公司: | 江门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喻新学;张 萍 |
地址: | 英国汉普***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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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处理 方法 应用 设备 | ||
1.一种垃圾处理方法,包括:
把垃圾置入焚烧室(24);
将垃圾加热使其温度升高以便对垃圾施行热解;
向焚烧室内导入氧气对垃圾施行焚烧;并
用水冲走焚烧室内经焚烧过的垃圾;
其中,所述温度为400-700℃,并且施行焚烧的温度为400-8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进行热解的温度为 500-60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进行热解的温度是 550℃。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垃圾在升 温过程中保持10-90分钟。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升温过程要 持续20-60分钟。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升温过程要 保持25-40分钟。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垃圾置于 温升状态直到50%或者更多的垃圾热解降解为止。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施行焚烧的 温度为至少450℃。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施行焚烧的 温度为至少500℃。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施行焚烧的 温度为至多750℃。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施行焚烧的 温度为至多700℃。
1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对于垃圾处理还包括将 热解和/或焚烧所产生的气体溶解在一溶液中并将该溶液转入至污水系统 中。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未溶解的气体排放 入污水系统。
1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包括冲洗焚烧过的垃 圾经过栅网(18)来筛选出可回收物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栅网是可移动的,其 先在初始位置截留可回收物质,然后移动到可以将可回收物质转移到一容器 的位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中,水是以过热蒸气的形式进入 导入焚烧室内。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水通过焚烧室室壁的 管道(5)进入室内,水流通过管道时加热成过热蒸气。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氧气通过焚烧室室 壁内的管道进入室内,随后将水通过相同的管道导入室内。
19.一种适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热解设备,包括:
一密封的焚烧室(24),
焚烧室内有一垃圾处理区(19);
一可将垃圾导入该焚烧室的入口(3);
一可将垃圾导出该焚烧室内的出口(21);
一加热元件(6)。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热解设备,其包括:
一安装好的管道(5),使焚烧室内处理过的垃圾可以用水经该管道冲走;
以及
一容纳有气体处理溶液的容器,一用于焚烧室内气体排出的排气口以及一 连接所述排气口与容器以供气体与所述溶液接触的导管。
21.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热解设备,还包括一过滤不溶于溶液的气体 的气体过滤器(14)。
22.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热解设备,还包括一设于垃圾处理区与出口之间 的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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