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白炽灯、反射白炽灯以及照明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0759.6 | 申请日: | 2007-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1093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15 |
发明(设计)人: | 川越进也;桥本尚隆;池田拓;小岛敏靖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K1/18 | 分类号: | H01K1/18;H01K1/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谭佐晞;刘华联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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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白炽灯 反射 以及 照明设备 | ||
1.一种白炽灯,其被安装在具有一凹形反射面的反射镜内来使用,该白炽灯包括:
一被密封的灯泡;以及
一设置于灯泡内的灯丝组件,其中
灯丝组件包括一初级发光部分,该初级发光部分是一绕制成圆柱形的单线圈,且在它的一个横截面上具有短轴和长轴,初级发光部分与反射镜的光轴相交,并且
初级发光部分与光轴如此相交:初级发光部分的中心轴,其大致垂直于短轴和长轴的中心轴,相对于光轴在垂直于光轴和长轴的至少一个方向上被倾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白炽灯,其中
灯丝组件进一步包括第一次级发光部分和第二次级发光部分,其每个具有与初级发光部分几乎相同的形状,
第一和第二次级发光部分在短轴方向上分别定位在初级发光部分的任意边,从而第一次级和第二发光部分的每一个具有大致平行于光轴的中心轴,
第一次级发光部分、初级发光部分、以及第二次级发光部分按这种顺序用电线彼此串联,以及
初级发光部分以这种方式倾斜:其两端分别定位远离于第一次级或第二次级发光部分的相关的无线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白炽灯,其中
在光轴方向的横截面上观察时,(i)在垂直于光轴和长轴的方向上初级发光部分的最大的端到端距离与(ii)在长轴方向上其最大的端到端距离大致相等。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白炽灯,其中
在光轴方向的横截面上观察时,(i)在垂直于光轴和长轴的方向上,初级发光部分的最大的端到端距离与(ii)在长轴方向上其最大的端到端距离大致相等。
5.一种反射白炽灯,包括:
一反射镜;以及
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白炽灯,其被安装在反射镜内。
6.一种照明设备,包括:
具有反射镜的一照明灯架;以及
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白炽灯,其被安装在反射镜内。
7.一种照明设备,包括:
一照明灯架;以及
权利要求5所述的反射白炽灯,其被安装在照明灯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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