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波状图案的妇女卫生制品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11265.X | 申请日: | 2007-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100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15 |
发明(设计)人: | 莫里齐奥·迪弗吉里奥;科妮莉亚·埃克;伊万诺·加格里亚迪;小彼得·C·马森;文森佐·帕滕扎;保罗·A·维戈里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15 | 分类号: | A61F13/1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波状 图案 妇女 卫生 制品 | ||
发明领域
本发明涉及外用的妇女卫生制品。更具体地讲,本发明涉及在其面向 身体的表面上具有压花波状图案和非压花波状图案的妇女卫生制品。
发明背景
诸如卫生巾等妇女卫生制品供妇女在她们的月经期使用,以接收和容 纳从阴道排出的血液。这些吸收性卫生制品通常被放置在使用者的裆部和 其内衣之间。除了收集月经以外,这些制品还可用于保护穿着者的内衣不 被其他体液(例如在使用者轻度失禁时排出的尿液)脏污。
这些制品为大致平坦的并且包括面向身体的表面和相对的面向衣服的 表面。许多商业产品在它们的面向身体的表面上装饰有压花。已有人提出 过各种压花装饰性图案,参见例如美国外观设计专利USD403,764、 USD430,292。也有人提出过使用非压花装饰,具体地讲,在此类制品的面 向身体的表面上使用彩色图案,以实现美观的目的或用来传达功能上的有 益效果。例如在WO03/53313中,在面向身体的表面的中心处使用同心多色 调的非压花组合,以向使用者传达深度感和吸收性感觉。在WO02/07662 中,有人提出将深色非压花吸收制品与深色内衣一起穿着,以使其不太显 眼。
现仅有极少的上市产品在其面向身体的表面上同时显示具有压花图案 和非压花图案。此现象的一个原因是以协调方式(“配准”)施加两种不同性质 的图案会增加成本和复杂性。例如,由于压花和墨水是在不同的工序中施 加的,因此在高速制造过程期间容易在水平方向、竖直方向或同时在这两 个方向上发生轻微变化或位移。当仅施加一种装饰性图案时这并不成问题, 因为轻微偏移理想的所需位置一般不会被使用者注意到。然而,当施加两 种图案例如非压花图案(例如彩色图案)和压花图案时,通常期望它们具有某 种程度的对应以达成美观效果。一种或另一种图案的偶然位移将会容易地 被消费者识别出来,因为这些图案将不再以原有的所需方式彼此匹配。然 而,连续地监测和校正图案的位置会显著地增加过程的成本和制造复杂性。
因此需要一种如下的妇女卫生制品:所述制品在其面向身体的表面上 包括压花图案和非压花图案,所述图案提供配准外观或吸引力但不需要连 续配准。
本发明人已发现,不用在制造期间连续地监测和校正图案位置便可获 得对于使用者来讲具有配准吸引力的结果,即使在图案中的任一种或两种 图案均发生轻微水平位移或竖直位移之后也是如此。此结果可通过施加具 有某些几何参数的波状压花图案和波状非压花图案来获得。已发现在这些 条件下,即使当发生轻微偏移时也可保持对使用者的视觉吸引力(配准外 观)。
发明概述
本发明涉及一种妇女卫生制品,所述妇女卫生制品包括面向身体的表 面、纵向中心线和横向中心线,其中所述纵向中心线具有长度L,并且所述 横向中心线具有宽度W。所述面向身体的表面包括:
i)压花波状图案,所述压花波状图案包括具有最大波长L1和最大振幅 A1的波,和
ii)非压花波状图案,所述非压花波状图案包括具有最大波长L2和最 大振幅A2的波,
其中所述比率L1/L和L2/L的值中的每一个值均独立地小于1,并且其 中所述比率A1/W和A2/W的值中的每一个值均独立地小于0.3。
本发明也涉及一种制造妇女卫生制品的方法,所述妇女卫生制品包括 两个具有波状边缘的侧部顶片条,所述侧部顶片条跨纵向中心线C对称地 设置,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i)提供材料带,
ii)在此材料带的中间沿波状切割图案切割此材料带以形成两个材料 条,每个材料条均具有波状边缘,
iii)将这些条中的一个相对于另一个移动半个相位,以使得所述条显现 为彼此的镜像,
iv)将所述材料条放置在顶片上,
iv)将这些条连接到顶片上,以使得它们形成侧部顶片条。
附图概述
虽然本说明书通过特别指出并清楚地要求保护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作出 结论,但据信由下列优选实施方案的说明结合附图可更好地理解本发明, 其中类似的附图标号表示相同的元件,并且其中:
图1为如本发明所述的示例性妇女卫生制品的透视图。
图2为图1的制品的分解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宝洁公司,未经宝洁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11265.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