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主工作的水净化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5823.X | 申请日: | 2007-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377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发明(设计)人: | W·H·M·布鲁金克;N·N·帕沃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00 | 分类号: | C02F1/00;C02F1/32;C02F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立明 |
地址: | 荷兰艾恩***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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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主 工作 水净化 设备 | ||
1.一种家用水净化设备,包括:电驱动水净化装置(3);用 于受污染水的入口(2),所述入口与所述电驱动水净化装置有流体 连通并且在所述设备操作时连接到公共供水系统;用于分配净化水 的出口(15),所述出口与所述电驱动水净化装置有流体连通,在 操作条件下水经由所述电驱动水净化装置从所述入口流向所述出 口,其中所述设备还包括用于中断水流的关闭单元(5)、感测公共 供水可用性的传感器(6)和控制所述关闭单元和所述电驱动水净化 装置的控制装置(7),其中传感器(6)包括用于感测入口(2)中 水的压力的压力开关,其中当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供水临时中断时, 控制装置(7)关闭电驱动水净化装置(3),而所述设备转向某种 省电模式,其中一旦传感器(6)感测到水可用,就重新激活电驱动 水净化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监视已经净化的水 量的监视装置(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中如果已经净化预设水量, 则所述控制装置(7)操作所述关闭单元(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用于设置待净化的预设 水量的输入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还包括电连 接到充电源的可再充电电池(8)。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电 驱动水净化装置(3)包括用于利用UV辐射来照射水的UV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还包括在所述UV装置上游并 且与所述UV装置有流体连通的用于过滤水的过滤装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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