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牙轮钻头上的高密度排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8293.4 | 申请日: | 2007-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490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03 |
发明(设计)人: | K·B·塞佩达;R·J·巴斯克;J·L·奥弗斯特里特;R·C·佩斯塞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克休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10/16 | 分类号: | E21B10/1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会卿 |
地址: | 美国得***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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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牙轮 钻头 高密度 | ||
1.一种钻地钻头,包括:
多个牙轮,每一个牙轮具有切削元件的至少一个中间排;
至少一个牙轮上的至少一个中间排是高密度排,所述高密度排比在其他牙轮中的至少一个上的中间排中的较近排更远离钻头轴线;
高密度排具有比中间排中的较近排的节距更小的节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高密度排的切削元件中的每一个具有的高度基本上与中间排中的较近排的切削元件的高度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高密度排和中间排中的较近排的每一个切削元件具有前侧缘和尾侧缘及其间的夹角;以及
高密度排的切削元件的夹角基本上与中间排中的较近排的切削元件的夹角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
高密度排的每一个切削元件具有前侧缘和尾侧缘;以及
高密度排的至少一个切削元件的前侧缘与相邻切削元件的尾侧缘相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
高密度排的节距范围为中间排中的较近排的节距的百分之二十五到七十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
在除了包含高密度排的牙轮之外的牙轮中的一个上的至少一个中间排位于比高密度排更远离钻头轴线处,并且具有比高密度排的节距更大的节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
在除了包含高密度排的牙轮之外的牙轮中的一个上的中间排中的较远排位于比高密度排更远离钻头轴线处;以及
高密度排具有比中间排中的较远排更多的切削元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
在除了包含高密度排的牙轮之外的牙轮中的一个上的中间排中的较远排位于比高密度排更远离钻头轴线处,并且具有比高密度排的节距更大的节距;以及
高密度排具有比中间排中的较近排和中间排中的较远排更多的切削元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头,其中:
内凹槽和外凹槽邻接高密度排的内侧和外侧;以及
每个凹槽具有的宽度至少等于在高密度排的切削元件的基部处所测的高密度排的宽度。
10.一种钻地钻头,包括:
多个牙轮,每一个牙轮具有切削元件的至少一个中间排;
至少一个牙轮上的至少一个中间排为高密度排,所述高密度排比其它牙轮中的至少一个上的中间排中的较远排更靠近钻头轴线;以及
高密度排具有中间排中的较远排更多的切削元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钻头,其中:
高密度排的每一个切削元件具有的高度基本上与中间排中的较远排的切削元件的高度相同。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钻头,其中:
高密度排和中间排中的较远排的每一个切削元件具有前侧缘和尾侧缘及其间的夹角;以及
高密度排的切削元件的夹角基本上与中间排中的较远排的切削元件的夹角相同。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钻头,其中:
高密度排的每一个切削元件具有前侧缘和尾侧缘;以及
至少一个切削元件的前侧缘与相邻切削元件的尾侧缘在其间无任何圆周间隙地相交。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钻头,其中:
在除了包含高密度排的牙轮之外的牙轮中的一个上的至少一个中间排位于比高密度排更靠近钻头轴线处,并且具有比高密度排的节距更大的节距。
15.一种钻地钻头,包括:
三个可旋转牙轮,每一个牙轮具有突出区域和保径区域,切削元件的保径排与保径区域相邻;
在至少一个牙轮上的保径排和突出区域之间的切削元件的较远中间排;
在牙轮中的另一个上的保径排和突出区域之间的切削元件的较近中间排,所述较近中间排位于比较远中间排更靠近钻头旋转轴线处;
位于牙轮中的再另一个上的保径排和突出区域之间的切削元件的高密度排,所述高密度排位于比较远中间排更靠近钻头旋转轴线并且比较近中间排更远离钻头旋转轴线处;以及
高密度排具有比较近中间排和较远中间排更多的切削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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