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压放电灯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26136.8 | 申请日: | 2007-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079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斯特凡·贝恩丹纳;安东·阿尔布雷希特;斯文-乌韦·巴克;马丁·施普赖策;米夏埃尔·西姆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斯兰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30 | 分类号: | H01J61/30;H01J61/8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 萍;高少蔚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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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压 电灯 | ||
1.一种高压放电灯,其带有放电容器,该放电容器的中央部分鼓起地成形,并且该放电容器限定了灯轴线,其中在放电容器的端部分别设置有密封件,其中包括头部和柄的电极分别借助其柄密封在密封件中,其中在放电容器的中央部分和密封件之间,毛细管紧密围绕电极的柄,其特征在于,在中央部分和毛细管之间,分别在柄的高度上,管状的颈部模制为放电容器的组成部分,所述管状的颈部与柄间隔开,其中所述灯是直流灯,所述灯具有作为电极的阴极和阳极,与阳极关联的颈部的外直径大约为与阴极关联的颈部的外直径的1.2至1.6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电极的头部在放电侧具有如下部分:该部分逐渐变细并且该部分的延长限定了电极阴影,其中颈部至少主要设置在所述阴影的区域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颈部完全设置在阴影的区域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在两个颈部之一上设置有抽气接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与阴极关联的颈部的外直径大约为阴极的柄的直径的3至6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与阳极关联的颈部的外直径大约为阳极的柄的直径的4至7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压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在与阳极关联的颈部上设置有抽气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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