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粘性粘合剂扣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40190.8 | 申请日: | 2007-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281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厄米什·P·达拉尔;罗宾·L·麦基尔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56 | 分类号: | A61F13/56;B65D33/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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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粘性 粘合剂 扣紧 系统 | ||
发明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消费品诸如吸收制品及其所用的扣紧系统。更具体地讲,本发明涉及非粘性粘合剂扣紧系统,所述系统具有可用低的力剥离开的呈图案化构型或三维构型的非粘性粘着体或非粘性被粘体。
发明背景
扣紧系统广泛用于多种需要组件能够闭合的应用中。某些扣紧系统为可重复扣紧的:它们能够多次打开和闭合。物品诸如尿布和存储食品或其它消费品的容器常常配备有扣紧系统,并且通常配备有可重复扣紧的扣紧系统。此类扣紧系统可包括机械扣紧系统和/或粘合剂扣紧系统。尽管机械扣紧系统和粘合剂扣紧系统可提供某些对消费者有益的效果,但这两种系统各自也具有显著的缺点。
可重复扣紧的机械扣紧系统包括钩-环扣件及其变体,诸如蘑菇形扣件。这些系统中的扣件可趋于连接到不期望的表面诸如衣服、地毯、或穿着者身上。此外,吊钩一般为刚性的,并且如果将它们用于紧密接触穿着者皮肤而放置的产品中,可能会导致皮肤刺激。这些系统中的扣件也可能在对消费品诸如尿布进行商业可行的制造所要求的高速形成过程中受损。例如,吊钩趋于在制造期间受损,并且其它机械型扣件诸如纽扣、插片-狭槽等等也可能受损、撕裂、或换句话讲受高速处理的不利影响。
与机械扣件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它们可能不具有可用于消费品的足够耐用性。例如,一次性吸收制品诸如裤型尿布可具有由机械扣件诸如钩-环扣紧系统所固定的侧部。然而,钩-环扣紧系统可证明不能满足裤型尿布所要求的剥离力。如果剥离力太低,则儿童可能能够移除尿布(当这种移除不可取时)。常规机械扣件尤其是裤型尿布中的机械扣件的另一个潜在的缺点是,此类扣件可能需要定位在尿布的没有拉伸特性的区域中。如果要将机械扣件定位在表现出拉伸特性的区域诸如裤型尿布的侧片中,则会产生设计上的限制。典型的折衷做法是限制钩-环扣紧区域的尺寸,但这会导致产品缺乏灵活性,并且会减小制品的侧片所需的扣紧强度。
与机械扣紧系统一样,粘合剂扣紧系统也有缺点。粘合剂扣紧系统的一个缺点包括使用会无选择性地粘着到各种表面的传统粘合剂。此类无选择性的粘合剂扣紧系统在消费品诸如尿布中是不受欢迎的,因为其中的扣件会不可取地粘附到皮肤、毛发或衣服上。
粘合剂扣紧系统的另一个缺点是,该系统可在处于接合构型一段时间之后显示出“固锁”形态。“固锁”是指如下状况:其中已接合的扣紧系统的释放将会对粘合剂扣紧系统产生某种形式的禁止重新扣紧的重大损伤。例如,扣紧系统可撕裂,或粘合剂可从底层的基底剥离。在许多具有粘合剂扣紧系统的消费品中,固锁是个显著的问题,因为消费品是在扣紧系统已经接合即预接合的情况下制造的。例如,具有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的吸收制品可采用裤型尿布的形式,所述尿布具有包括粘合剂扣紧系统的可重复扣紧的侧缝。在裤型尿布的制造、运输和存储期间,预接合的粘合剂可接合数星期或数月,并且可经历高压和高温。
时间、温度和压力均可加剧粘合剂的固锁。一般来讲,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在运输和存储期间将经历的环境因素会大大超过该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在使用期间所经历的环境因素。例如,在运输和存储期间,裤型尿布上的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可经历超过60℃的温度和超过0.8N/cm2的压力。相反,在穿着期间,裤型尿布上的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通常只经历约98°F(约37℃)的温度和微小的压力。由于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所经历的时间、温度和压力,消费者可能接收到具有已固锁粘合扣件的裤型尿布。这种尿布被认为是不可取的,因为预接合的系统的松开将会阻碍尿布的进一步的可重复扣紧性。
即使没有发生固锁,这种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也可能要求使用超过某个优选范围的分离力。消费者测试已显示,表现出大于约4.7N/cm(即,约12N/英寸)的剥离力的扣紧系统被认为难以分离,所述剥离力通过T-剥离测试进行测量。消费者趋于选用表现出小于约3.9N/cm(即,约10N/英寸)剥离力的扣紧系统,所述剥离力通过T-剥离测试进行测量。
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的另一个缺点是,如果该系统不显示具有固锁或不要求使用过大的分离力,则该系统可能会显示具有较差的可重复扣紧性。在预接合的粘合剂扣紧系统被打开和重复扣紧之后,该系统应当表现出足够的完整性以使其在正常使用期间可保持接合。用来使预扣紧的系统脱扣的力应当足够对抗正常情况下在制品和扣紧系统的使用期间所受到的力。对于裤型尿布,重复扣紧的粘合剂扣紧系统在保持密封的同时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以对抗正常穿着力(例如,由于穿着者的运动),并且该扣紧系统在保持足够强度的同时应当能够重新扣紧至少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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