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在单向数据传输系统中传输场景数据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40872.9 | 申请日: | 2007-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652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J·休尔;A·休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门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4 | 分类号: | H04N7/2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 江;刘春元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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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单向 数据传输 系统 传输 场景 数据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通信技术领域并涉及在单向数据传输系统中借助数据 轮(Datenkarussell)来传输场景数据。
背景技术
在单向数据传输系统(广播系统)中,以推送(Push)方法将数据 从发送器传输给一个或多个接收器。在广播系统中,尤其以串流 (Streaming)方法将数据作为连续的数据流来传输,这具有的优点是 当例如数据率耦合到接收器的系统时钟时能够满足对数据率的精度的 高要求。因此,目前音频和视频数据流通常串流到接收器,其中分别给 数据配备时间标记,所述时间标记说明,在哪些时间点它们对于呈现 (Praesentation)和/或解码是相关的。串流方法的缺点是,接收器不 能使错过接收的数据或者错误地接收的数据重新被传输。
此外,在广播系统中,已知通过下载方法的数据传输,在该下载方 法中,数据以数据文件或数据对象的形式从发送器被传输到接收器,并 在接收器被存储。到目前为止,只有涉及同一个数据传输会话的音频和 视频数据流的附加数据、例如电子节目信息(EPG=Electronic Program Guide,电子节目指南)等等才以下载方法传输给接收器。其原因在于, 这种类型的附加数据对时间要求不严格,因此不需要使用于呈现的附加 数据与以串流方法传输的音频和视频数据流同步。
然而,这种情况在所谓的富媒体应用(Rich-Media-Anwendung)的 领域中基本上有所改变,在这些富媒体应用中描述图形场景。在这些应 用中,每个能够在较长时间段内有效的图形场景由音频数据、视频数据 和场景数据(图形数据和文本数据)组成(参见例如MPEG标准“LASeR” (Lightweight Application Scene Representation,轻量级应用场景 表示),之前称为MPEG 4,Part 20,或ISO/IEC 14496-20,其中规定 了用于描述图形场景的格式)。由于场景的通过场景数据描述的状态对 时间要求严格,因此需要场景数据与音频和视频数据流同步。
当通过点对点连接在发送器和接收器之间进行数据传输时,场景数 据和媒体数据(音频数据和视频数据)能够并行地串流到接收器,因此 所述场景数据和媒体数据在其有效的时间范围开始时可供接收器使用。 然而,由于在广播方法中不能保证接收器在相应的场景有效的时间范围 开始时已经接收到数据流,因此需要至少在一个场景有效的时间范围期 间场景数据被反复地传输,以便较晚才接通的接收器也能接收到场景数 据。在此,场景可以由多个场景数据文件或者在场景数据文件中所包含 的场景对象组成,其中这些场景数据文件或者场景对象中的哪一个属于 确定场景的分配通过场景的解释或者通过目录结构 (Verzeichnisstruktur)的所谓的根元素的解释才是清楚的。因此, 在不对场景进行解释的情况下对场景数据文件或者场景对象进行简单 的缓存(Cachen)或解析(Parsen)是不可能的。同样,对与场景有关 的、在多个场景中使用的场景数据文件或场景对象进行缓存也是不可能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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