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41795.9 | 申请日: | 2007-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62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盐崎龙二;岩田麻男;金子聪子;安东信雄;谷口雅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36 | 分类号: | H01M10/36;H01M4/48;H01M4/6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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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具有正极、负极以及由锂盐和非质子性有机溶剂形成的电解液,正极活性物质为示出氧化还原活性的金属氧化物或有机化合物,负极活性物质为锂离子能够可逆地嵌入的物质,
其特征在于,
以金属锂为基准即相对于Li/Li+,使上述正极与上述负极短路后的正极以及负极电位大于或等于0.5V而小于或等于2.0V。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
上述正极活性物质为层状结晶性物质,上述层状结晶性物质是具有层长大于0而小于或等于30nm的微细晶粒的钒氧化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
以上述层状结晶性物质的剖面进行观察,上述微细晶粒的面积比例落入大于或等于30%而小于或等于100%的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
上述负极活性物质为易石墨化碳材料、石墨、或易石墨化碳材料及石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
具有下述电池结构,即,上述正极及上述负极隔着隔板交替层叠,并卷绕、折叠、或者层叠大于或等于3层。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
正极集电体及负极集电体具有通孔,
在上述负极、上述正极、或上述负极及正极中嵌入有锂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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