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复合体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43511.X | 申请日: | 2007-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4219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C·布罗希耶;E·德弗兰;T·布勒坦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尔斯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8/00 | 分类号: | F21V8/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 丽 |
地址: | 法国勒瓦***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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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复合体 | ||
1.用于被牵引的陆上乘客输送工具(不包括小汽车、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或用于水上乘客输送工具的照明部件(8),
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部件具有至少一由多层构成的发光复合体(1),所述发光复合体(1)为无机或有机型,并包括光源,其具有纺织层(2),所述纺织层包含与经线式和纬线式的接结线(4、14)接合的经线式和/或纬线式的光纤(3),所述光纤(3)能侧向发射光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部件(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体是这样的:所述纺织层(2)埋置在玻璃复合体(1)的两层(5、6)之间。
3.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部件(8),其特征在于,所述纺织层(2)被有机复合体(1)的有机材料(O)覆盖。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部件(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体是这样的:玻璃复合体(1)的至少一层(5)包括玻璃板(15)和间置于所述纺织层(2)与所述玻璃板(15)之间的树脂(25)。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部件(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体是这样的:玻璃复合体(1)的至少一层(6)包括玻璃板(16)和间置于所述纺织层(2)与所述玻璃板(16)之间的膜(26)。
6.被牵引的陆上乘客输送工具(不包括小汽车、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至少一如符合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发光复合体(1)的照明部件(8)。
7.海上乘客输送工具,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至少一如符合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发光复合体(1)的照明部件(8)。
8.被牵引的陆上工具的零件,其中所述被牵引的陆上工具至少部分地包括符合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部件(8),所述零件在以下列表中选择:
-车辆端壁,
-车辆顶棚,
-行李架下的蒙皮,
-乘客区蒙皮,
-厅的隔断件,
-与驾驶舱实现分隔的分离隔断件,
-内乘客门,
-小门,
-行李架壁,
-发光板,
-光井,
-台阶,
-独立式的或“面对面”型的台桌,
-顶部照明体,
-广告箱,
-镜子,
-小支座,
-乘客信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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