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系统中的递送报告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43638.1 | 申请日: | 2007-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4299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A·哈鲁纳;P·库雷;A·莱皮萨里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基亚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晓光;张静美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系统 中的 递送 报告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系统中的递送报告(delivery reports),并且更具体 地,涉及可以是聚合报告(aggregated reports)的递送报告。
背景技术
以下背景技术描述可以包括领悟、发现、理解或公开,或者伴随在本 发明之前不被相关领域所知但却被本发明提供的那些公开的关联内容。可 以在下文具体指出本发明的一些这种贡献,而本发明的其它这种贡献将从 其上下文中显而易见。
通信技术特别是基于IP的通信技术和最终用户终端的演进已使得多 种多样的通信能够成为可能并且引入不同的服务。越来越经常地使用由 SIP(会话起始协议)提供的原语来实现服务,SIP并不是被垂直地集成到 通信系统中,而是一种构建多媒体体系结构的工具。更确切地,SIP是IETF 定义的用于创建、修改和终止与一个或多个参与者的会话的应用层控制(信 令)协议。这些会话包括例如因特网电话呼叫、多媒体分发、多媒体会议 和即时消息传递。
可以利用SIP会话的一个特殊特征是组通信。如文中所使用的,术语 “组”指的是旨在参与同一组通信的两个或更多用户(即,组成员)的任 何逻辑组,并且组通信涵盖在两个或更多参与者之间的会话。通常这样来 实现通过即时消息的组通信,即,即时消息的发送方(以下被称为始发方) 向托管所述组的服务器发送即时消息,并且该服务器向其它组成员(即, 向预期接受方)发送该消息。涉及即时消息传递的特征在于始发方可以请 求该消息的递送报告。如果这样的报告被请求,则服务器可以被配置以便 聚合从接受方所接收到的响应,并且将该递送报告作为聚合报告发送给始 发方。
与组通信中的以上布置相关联的问题之一在于:服务器可以发送多个 报告,即,在所有预期接受方已经响应之前的至少一个聚合报告,以及在 所有预期接受方已经响应之后的至少一个报告,而不是在所有预期接受方 已经响应之后仅发送一个报告,但是,服务器并没有任何机制或手段来向 始发方指示:该报告是可借助于进一步的报告来针对其而发送更新的部分 报告,还是不会针对其而发送任何更新的报告。
发明内容
因而,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方法和一种用于实现所述方法的装置, 以便克服以上问题。通过特征在于独立权利要求中所声明的内容的方法、 装置、模块、信令消息和计算机程序产品,实现本发明的所述目的。在从 属权利要求中公开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
本发明基于对所述问题的认识,并且通过以下操作来解决它:增强递 送报告,以便含有用于指示所述报告是完整报告还是部分报告的指示。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其提供了一种机制,利用该机制,可以通知报告 接收方(即,始发方)是否可接收到与消息有关的更多报告,例如更新的 报告。举例来说,所述始发方可以使用该信息来判定是否把用于使所述报 告与所述消息进行相关的消息标识符作为非必要信息而从存储器中删除, 还是维护所述消息标识符以便能够将进一步的报告与所述消息进行相关。
附图说明
在下文中,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实施例,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提供组通信服务的通信系统的一般体系结构的例子;
图2和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装置的简化框图;
图4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递送报告的例子;
图5是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信令的信令图;以及
图6和图7是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装置的功能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是示例性的。尽管本说明书可能在若干地方涉及“一种”、 “一个”或“一些”实施例,然而,这不一定意味着每个这样的引用都针 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意味着该特征仅适用于单个实施例。不同实施 例的单个特征还可以被组合来提供其它实施例。
本发明适用于任何用户终端、服务器、任何对应组件,和/或任何通信 系统或支持通信的聚合报告的不同通信系统的任何组合。通信系统可以是 固定通信系统或无线通信系统或利用固定网络和无线网络这二者的通信系 统。所使用的协议、用户终端、服务器和通信系统的规范发展迅速,尤其 是在无线通信中。这样的发展可能要求对实施例的另外改变。因此,所有 措辞和表达均应当被宽泛地解释,并且它们旨在说明而不是限制实施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诺基亚公司,未经诺基亚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4363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移动IP体系结构中的分组处理
- 下一篇:一种曲克芦丁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