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练习一系列高尔夫球挥杆动作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43943.0 | 申请日: | 2007-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5786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14 |
发明(设计)人: | 安德里亚·多林格;弗兰克·多林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德里亚·多林格 |
主分类号: | A63B69/36 | 分类号: | A63B69/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立明 |
地址: | 德国恩格***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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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练习 一系列 高尔夫球 挥杆 动作 装置 | ||
1.用于练习一系列高尔夫挥杆动作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底座(1),
第一支架(6),其安装在底座(1)上并可绕第一垂直轴旋转,该第一支架用 于支撑高尔夫球员的第一只脚,该第一支架包括用于支撑脚掌的第一支撑部 分(11),和连接在第一支撑部分(11)上、可绕水平轴旋转、用于支撑脚跟的 第二支撑部分(12),所述第二支撑部分(12)与第一支撑部分(11)铰链连接;
导向装置(23),其安装在底座(1)上,至少部分置于第一垂直轴周围,该 导向装置(23)在顺时针方向和逆时针方向从其最低点起形成了上升曲线,用 于支撑第二支撑部分(12),以及
第二支架(25),用于支撑高尔夫球员第二只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25)为相对于底 座(1)独立的部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25)安装在底座 (1)上,并可绕第二垂直轴旋转。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架(6)和第 二支架(25)通过机械方式置于预先规定的初始位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架(6)和第二支架(25) 在其初始位置形成0°到30°的夹角。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第一弹簧(18),用于复原 第一支架(6),使其回到初始位置。
7.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垂直轴安装于第一 支架(6)的第一支撑部分(11)下方。
8.如权利要求6或7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由第一销钉(10)和第 一轴套(9)组成的第一设备,以便第一支架(6)能旋转,其中第一轴套(9)与第一 销钉(10)配合使用,其中之一安装在底座(1)上,另一个安装在第一支架(6)的 底部。
9.如权利要求8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安装在第一销钉(10)或第一 轴套(9)中并通过第一轴套(9)或第一销钉(10)中的第一螺栓(17)与其相啮合的第 一槽孔链节(14)具有一斜度,以便当第一支架(6)因摆动而脱离其原始位置 时,其第一支撑部分(11)可向下移动。
10.如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第一支架(6)因摆动而脱 离其原始位置时,因第一销钉(10)逐渐移动而进入第一轴套(9)的深处,第一 轴套(9)中的第一弹簧(18)被持续压缩。
11.如权利要求10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销钉(10)为空 心,且第一弹簧(18)延伸至第一销钉(10)的空心部分内。
12.如权利要求10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簧(18)是螺旋 弹簧或若干板簧。
13.如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槽孔链节(14)的斜度为 每度第一支架(6)摆角升高0.01厘米至0.025厘米。
14.如权利要求13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槽孔链节(14)的斜度 为每度第一支架(6)摆角升高0.02厘米。
15.如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呈相反方向倾斜的两第一 槽孔链节(14)与第一支架(6)共同作用,而且第一螺栓(17)与两第一槽孔链节 (14)中一个或另一个槽孔链节啮合,以确定第一支架(6)的摆动方向。
16.如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装有第二弹簧(30、37),以 使所述第二支架(25)回到其初始位置。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弹簧(30)是设置 于围绕第二垂直轴的扭簧。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弹簧(30)为螺旋 弹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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