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49619.X | 申请日: | 2007-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54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小川胜也;藤冈和巧;古川智朗;齐藤全亮;本乡弘毅;双松章浩;油崎和行;冈孝裕;夏目隆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 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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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具有一对基板和在该一对基板间夹持的 液晶层,其特征在于:
该液晶显示装置具备透过区域和反射区域,在该反射区域内包括: 具有比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的1/2倍大且为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的1 倍以下的液晶层厚的第一区域、和具有比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更厚的 液晶层厚的第二区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装置是常黑模式的液晶显示装置,
所述第二区域,其第二极小电压为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大电压以下, 第二极大电压比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大电压大。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装置是常白模式的液晶显示装置,
所述第二区域,其第二极大电压为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小电压以下, 第二极小电压比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小电压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区域的液晶层厚与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一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中,一个基板的液晶层侧表面在透过区域和第一区 域中高度相同,在第二区域凹陷;另一个基板的液晶层侧表面在透过 区域、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中高度相同。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中,至少一个基板具有导电部、覆盖该导电部的绝 缘膜、和设置在该绝缘膜上且通过绝缘膜的形成在第二区域的开口与 导电部连接的像素电极,
该开口是该基板的液晶层侧表面在第二区域中凹陷而成。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中,至少一个基板具有像素电极和设置在该像素电 极下的绝缘膜,
该绝缘膜形成有使该基板的液晶层侧表面在第二区域凹陷下去的 凹陷。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区域比第一区域面积小。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区域的向液晶层施加的电压与向第一区域的液晶层施加 的电压一致。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装置进一步在反射区域内包括具有比第一区域的液 晶层厚薄的液晶层厚的第三区域。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装置是常黑模式的液晶显示装置,
所述第二区域,其第二极小电压为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大电压以下, 第二极大电压比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大电压大,
所述第三区域,其第一极小电压为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大电压以下, 第一极大电压比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大电压大。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装置是常白模式的液晶显示装置,
所述第二区域,其第二极大电压为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小电压以下, 第二极小电压比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小电压大,
所述第三区域,其第一极大电压为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小电压以下, 第一极小电压比第一区域的第一极小电压大。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区域的向液晶层施加的电压比向第一区域的液晶层施加 的电压小。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中,观察面侧基板在第三区域具有控制液晶层中的 液晶的取向的突起物。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对基板中,背面侧基板在第三区域具有控制液晶层中的液 晶的取向的突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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