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收性物品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50339.0 | 申请日: | 2007-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48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杨其晔;三井浩一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49 | 分类号: | A61F13/49;A61F13/5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 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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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收性 物品 | ||
1.一种吸收性物品,在透液性片和与所述透液性片相对的外装 片之间夹持有吸收体,所述吸收体包括:由高吸收性聚合体粒子及 短纤浆构成的吸液性混合物;由热塑性树脂的长纤维构成的无纺布, 其特征在于:
所述无纺布的至少单面与所述吸液性混合物接触,且所述无纺 布具有在所述长纤维之间的交错点处相互接合的接合点,并且,
由起毛测试前的厚度Ta和起毛测试后的厚度Tb之差Tb-Ta定义 的起毛高度为0.5mm以上,
所述无纺布产生起毛并使所述吸液性混合物进入并保持在起毛 的所述长纤维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纺布 是通过纺粘法或熔喷法形成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纺 布,在与机械加工方向正交的横方向的拉伸试验中的最大负荷为 2.0N/25mm以下。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纺布 断裂时的所述横方向的拉伸延长度Eb及赋予所述最大负荷的拉伸延 长度Ep之比Eb/Ep为6.5以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无 纺布的长纤维包括从聚乙烯及乙烯共聚物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 种热塑性树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无 纺布的长纤维具有芯和鞘的结构,
所述长纤维的所述鞘由从聚乙烯及乙烯共聚物构成的组中选择 的至少一种热塑性树脂形成,
所述长纤维的所述芯形成为含有熔点比形成所述鞘的热塑性树 脂高的热塑性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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