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51043.0 | 申请日: | 2007-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0643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16 |
发明(设计)人: | 金亨俊;白丞祚;朴炳旭;李荣峻 | 申请(专利权)人: | LG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5B1/02 | 分类号: | H05B1/02;H05B3/74;F24C15/1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玉双;付永莉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本申请要求于2007年2月7日提交的序号为10-2007-0012609的韩国专利申请以及于2007年2月7日提交的序号为10-2007-0012610的韩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特此将上述两个专利申请以全文援引的方式合并于本文。
技术领域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能够利用加热件烹饪食物的烹饪器具。更具体地,本申请的目的在于一种待设置于烹饪器具的加热件后面的反射体(reflector)。
背景技术
现有多种类型的烹饪装置,例如:微波炉、烤炉,以及炉具或炉灶。通常,炉具或炉灶通过使用炉头加热烹饪容器来加热容纳在该烹饪容器中的食物。
电炉灶(electric cooktop)大体上包括:玻璃板,在该玻璃板上放置烹饪容器;至少一个加热件,设置在玻璃板下方并且利用电能工作;以及反射体,其设置成位于加热件后面并围绕该加热件,用以反射由该加热件发出的热和辐射。
通常,这些在电炉灶内使用的加热件发出伴随有光的热。位于加热件上方的玻璃板通常由能够使由加热件输出的光透过的材料制成。因此,由加热件输出的光经由玻璃板传递到炉灶的外部,使得使用者能够观察到这种光。这有助于使用者确认这些加热件正在工作。
发明内容
技术问题
在某些相关技术的炉灶中,玻璃板的直接位于加热件上方的部分可被照射,以使得玻璃板的某些部分被照亮而其余部分保持暗黑。因此,使用者可能觉得玻璃板未被均匀地加热。换言之,即使玻璃板被加热器充分地加热, 但由于来自加热器的光仅显示为狭窄的环形,使用者仍可能觉得加热器的功率不足。此外,使用者可能认为玻璃板的暗黑部分未被加热。由于使用者可能会将手放在玻璃板的暗黑部分上,这就增大了发生意外的风险。
相关技术的炉灶还可能由于从现有炉灶的反射体反射的热和光仅聚集在玻璃板的选定部分上,而使玻璃板的局部部分被过度加热。此外,由相关技术的炉灶的加热器产生的热和光可能被从反射体反射回到加热器自身。因此,加热器可能发生过热并被损坏。另外,由于相关技术的炉灶的反射体的效率相对较低,因此相关技术的炉灶在热效率和响应性方面并不能使消费者满意。
技术方案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烹饪器具,该烹饪器具包括:板,该板上放置待加热的物体;安装在板下方的加热器,而且加热器为环形;以及反射体,至少部分地安装在加热器下方,其中反射体将从加热器发出的热和光朝向板反射,并且其中反射体产生待形成在板上的、加热器的多个影像,而且所述反射体包括朝向所述加热器的中央的空间突出的穹顶。
而且,反射体可包括一反射面,该反射面包括两个具有不同曲率的部分,其中这两个部分中的每个部分均在板上形成加热器的单独的影像。
另外,这两个部分的曲率中心可位于反射面的与加热器相反的一侧。
同时,反射体可包括一反射面,该反射面包括三个具有不同曲率的部分,其中这三个部分中的每个部分均在板上形成加热器的单独的影像。
而且,这三个部分的曲率中心可位于反射面的与加热器相反的一侧。
而且,反射体可包括:位于加热器的第一侧的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以及位于加热器的第二侧的第三反射面。
该第三反射面可为弓形,并且第三反射面的曲率中心位于第二反射面的与加热器相反的一侧。
同时,反射体可包括:位于加热器的第一侧的第一反射面,以及位于加热器的第二侧的第二反射面。
而且,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均可为弓形。
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曲率中心位于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与加热器相反的一侧。
反射体可包括位于加热器下方的过热防护部,并且其中该过热防护部防 止热被直接朝着加热器向回反射。
而且,加热器可为环形。
反射体可以包括朝向环形加热器的中央突出的穹顶(dome)。
而且,穹顶的顶部可位于加热器上表面的上方。
而且,在穹顶上可形成有至少一个凸形带状部(band)。
在穹顶上可形成有多个同心的凸形带状部,并且其中每个凸形带状部在板上形成环形加热器的单独的影像。
加热器的直径可约为反射体直径的0.5到0.8倍。
而且,加热器的中心纵向轴线可位于反射体总高度的约0.4到0.8倍的高度处。
而且,穹顶的高度可约为反射体总高度的0.5到0.9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LG电子株式会社,未经LG电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8005104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