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780101418.X | 申请日: | 2007-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187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汤尼·彼特·凡艾德;陈子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建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10/00 | 分类号: | F21S10/00;H05B37/02;H05B39/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国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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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系统 | ||
1.一种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照明系统包含:
一发光单元,配置成用以将电力转换成一光束;
一照明控制单元,配置成用以调整该光束的照明特性;
多个超声波发射器,配置成用以发射多个超声波信号;
多个超声波接收器,配置成用以接收反射的多个超声波信号;以及
一处理单元,配置成用以相继地经由各该发射器发射一超声波脉冲,并用以在每个脉冲送出之后判断这些接收器的哪一个在一预定周期之内接收具有超过一预定阈值的振幅的一反射的超声波信号,并用以根据该判断结果将多个控制信号传递至该照明控制单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发射器被配置成能使这些超声波信号在该发光单元的该光束之内并平行于该发光单元的该光束传输。
2.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这些超声波发射器与接收器配置成等边的多边形或圆形。
3.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含三个发射器与三个接收器。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器与所述接收器为结合式收发器。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器设有声音警报器。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被配置成用以根据该判断结果来从多个型式的控制信号中选择一型式的控制信号,其中每个型式的控制信号控制不同的照明特性。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还被配置成用以推导表示在该发射与接收的超声波信号之间的时间差的一飞行时间信号,并用以根据该飞行时间信号来传递该照明控制单元的控制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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