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或玻璃陶瓷物品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03219.1 | 申请日: | 2003-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014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伯恩德·舒尔特海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4C15/04 | 分类号: | F24C15/04;F24C15/10;F24C15/16;B41M1/34;B60J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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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陶瓷 物品 | ||
1、一种至少部分由玻璃或玻璃陶瓷组成的物品,该玻璃或玻璃陶瓷带有以非数字印刷技术印刷的图案,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或玻璃陶瓷具有至少一个在其上带有一个以数字印刷技术产生的印刷图像(4)的表面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包含有编码信息、标志、扫描图像和/或符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包含有条形码、数码、矩阵码和/或二维条形码。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由陶瓷颜料形成,优选使用陶瓷调色剂产生。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以非数字印刷技术印刷的印刷图像以刷墨擦印刷、胶印或丝网印刷方法印刷。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在玻璃或玻璃陶瓷表面烧制。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至少部分使用以塑料为基体的印刷颜料,优选使用具有热塑性或热固性塑料基体的调色剂产生。
8、一种装饰一件玻璃或玻璃陶瓷物品的方法,其中,用非数字印刷技术在该玻璃或者玻璃陶瓷的一个表面区域印刷一印刷图像,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玻璃或玻璃陶瓷的另一个表面区域上以数字印刷技术印刷一个数字产生的印刷图像(4)。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和非数字产生的印刷图像以在时间上和/或空间上分开的顺序印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数字图像(4)和非数字产生的印刷图像一起烧制在所述玻璃或玻璃陶瓷上。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通过一个对所述陶瓷表面局部起限制作用的烧制来定影。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至少部分产生数字图像(4)的陶瓷颜料进行的烧制在温度≥700℃的条件下完成,且烧制持续时间≥3分钟。
13、根据权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用电子摄影方法或喷墨方法印刷,或者所述数字图像(4)用激光方法印刷,其中将印刷介质大面积印刷在所述玻璃或者玻璃陶瓷上,然后用激光对其进行局部烧制。
14、根据权利要求8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印刷所述数字图像(4),并将其烧制在所述玻璃或玻璃陶瓷上,接着对该玻璃或玻璃陶瓷进行热预应力处理。
15、根据权利要求8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图像(4)使用以塑料为基体的印刷颜料、优选使用具有热塑性或热固性塑料基体的调色剂产生,且在130℃至200℃之间的温度范围内将该数字图像(4)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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